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時間)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的辦理:
1、扣繳義務人應指定支付應納稅所得的財務會計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的人員為辦稅人員,由辦稅人員具體辦理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有關領導要對代扣代繳工作提供便利,支持辦稅人員履行義務;確定辦稅人員或辦稅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將名單及時報告主管稅務機關。
2、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和包括每一納稅人姓名、單位、職務、收入、稅款等內容的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有**公民身份號碼的,以**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TAX
扣繳義務人于2022年1月1日至3月30日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申請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xù)費。為確保您的合法權益,請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稅務機關提交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xù)費退付申請。
政策依據
1.《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
2.《中華****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
3.《** ** **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xù)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

下面就讓申稅小微帶您一起來看看這方面的具體**作吧!

個稅扣繳手續(xù)費**作流程
第一步
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第二步
選擇【退付手續(xù)費核對】。
第三步
點擊【獲取結報單】按鈕獲取“結報單”和“單戶核對清冊”,分別查看核對上一年度本單位個人所得稅扣繳匯總與明細申報記錄,確認實繳(退)金額及入(退)庫時間是否正確。
溫馨提醒
(1)已經結算退付過手續(xù)費的數據,請勿進行勾選。
(2)若核對結報單數據有誤的,請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處理。

第四步
核對完成后,點擊【申請退庫】。

溫馨提醒
(1)【確認結報單】界面中結報期限應為2021-01-01至2021-12-31。
(2)系統顯示的結報時限是入庫日期而非稅款所屬期。

第五步
在【代扣代繳手續(xù)費退費申請】中依次選擇“開戶銀行”、“銀行賬號”然后【提交】。

待稅務機關審核完成后,即可返還對應的手續(xù)費至所選擇的銀行賬戶內,請注意查收!
溫馨提醒
(1)收款人名稱為扣繳義務人已在稅務機關備案的銀行賬戶名稱,銀行賬號為扣繳義務人已在稅務機關備案的銀行賬號。
(2)收款人名稱與扣繳義務人名稱不一致的,請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處理。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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