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個人所得稅(補交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前沿拓展:
補繳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不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又到了一年的報稅季,大家都盼著自己能是那個被退稅的。但是事與愿違,當看到幾百、幾千,甚至上萬的補繳信息的時候,感覺自己今天的午飯都不想了。我今天提交申報信息后,提示我需要補繳8000多,我感覺活生生丟了一部蘋果手機。
我的第一個想法是,能不能不繳,哈哈!
**是不可以。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甚至,如果系統里的數據錯誤,納稅人都要承擔責任。納稅人如未依法如實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采取隱瞞收入、編造虛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繳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能不繳,那么能不能少繳呢?**是可以的。
能夠減少補稅金額的方法大概分三類,一類是換一種計算方式,一類是專項扣除,還有一類就是保險。
最簡單的是,換一種方式計算。
返回到“個人所得稅”APP的首頁,點擊年度匯算,這時候會彈窗詢問“繼續填報”或者“重新填報”,這里選擇重新填報,進入到“標準申報”頁面,在“工資薪金”內,選擇與之前不同的選項,即可獲得另外一個補繳結果了。

我選擇: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需要補繳8000多,但我換成“單獨計稅”后變成了5000多。直接少了3000多。只是,這5000多,也實在是讓我肉疼了。
另外一種就是專項扣除。
各位小伙伴,如果你有房貸、租房(只能選其一),或者有在上學的子女,或者超過60歲的父母,再或者自己有在上繼續教育的學歷,都是可以申報專項扣除,大家不要犯懶,我目前只有這一項符合。

再有就是保險退稅,但目前只有三類保險可以退稅,包含稅優健康險,稅延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
稅優健康保險,可以享受每年2400元的扣除
稅延養老保險,如其名稱一樣,是先扣除繳稅,等到領保險的時候再扣稅。每年可以享受扣除12000元。
企業年金等一般不用自己**作,會直接顯示在頁面里,前提是你所在的企業已經給你購買了企業年金。
已經購買了保險的,如果不清楚自己買的保險是否屬于這三類,可以問問你的經紀人,如有,則要盡快申報。
拓展知識:
補繳個人所得稅
1、如果由單位來補繳,需還原為企業承擔個人所得稅方式進行計算所得稅,且企業代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能稅前列支。
2、如果由個人補繳,對個人有什么沒有什么不良影響,只是可能涉及罰稅
3、補交個人所得稅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資料:
(1)需補繳人姓名;
(2)需補繳人身份證號碼;
(3)需補繳人月工資金額;
(4)需補繳人要補繳的月份;
(5)需補繳人地址及郵編。
2、做好補交個人所得稅的申報報表。
3、將申報報表提交到稅務局,由稅務局出具通用繳款書。
4、最后到銀行去進行繳稅,繳完稅3-5天即可出具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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