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個人所得稅修改后多久生效的問題并不復雜,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有哪些,因此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個人所得稅修改后多久生效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分析吧!
可以更正去年的個稅申報嗎
1、可以更正去年的個稅申報。如果發現去年申報存在錯誤,可以在個稅APP上進行更正和補正。但需要注意,根據稅務相關規定,更正時間有限制。
2、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納稅人可以在納稅期間內對前一納稅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匯繳申報表進行更正。也就是說,如果發現去年個稅申報存在錯誤,可以在今年個稅申報期間內進行更正和補正。具體**作可通過個稅APP或稅務局網站進行。不同省市的規定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據當地稅務局要求進行**作。需要注意的是,更正時間有限制。一般來說,個人所得稅納稅期限是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所以更正申報要在這個期限內完成。如果錯過了納稅期限,最好盡快聯系當地稅務局解決。此外,需要提醒的是,更正個稅申報時要保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故意隱瞞、虛報或誤報。如有不符合事實情況的更正行為,將會依照《稅收違法行為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3、如果個稅APP上無法進行更正怎么辦?如果個稅APP上無法進行更正,可以選擇到當地稅務局進行申報。需要注意的是,到稅務局辦理時要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工資收入證明、家庭財產證明等。同時也可以咨詢稅務局工作人員,了解當地的規定和**作流程。
4、對于發現去年個稅申報存在錯誤的納稅人來說,可以通過更正和補正來糾正錯誤。但需要注意**作時間和信息真實性,同時積極了解當地稅務局的具體規定和**作流程,避免因**作不當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5、《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第五十二條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第四十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強制執行措施:
個人所得稅辦理了年度匯算申報后,還可以變更年度匯算地嗎
1、年度匯算申報表提交后,一般情況下不可以變更匯算清繳地。
2、按照方便就近原則,如您選擇自行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申報的,應當向您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為您預扣預繳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如您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選擇其中一處進行申報。如您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則向您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無論您是選擇網絡申報還是至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受理您年度匯算申報的主管稅務機關均按上述規則確定。
3、如您選擇由單位代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您直接將相關資料提交單位即可,由單位在年度匯算期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申報。
個人所得稅申報錯了還能更改嗎
1、可以,預扣預繳申報存在錯誤時,需要聯系扣繳單位更正預扣預繳申報。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后,納稅人發現年度匯算申報數據有誤,可以在APP端或Web端進行更正、作廢。
2、也可前往辦稅服務廳進行更正年度匯算申報(若申請退稅,退稅進度狀態顯示“稅務機關審核中”可以更正或作廢;退稅進度狀態顯示“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待發送國庫”、“國庫處理中”、“國庫處理完成”只可以更正,不可以作廢。)。如果發現預扣預繳申報數據有誤,需聯系扣繳單位更正預扣預繳申報。
3、扣繳單位存在以下情形需要進行更正預扣預繳申報:
4、①預扣預繳申報明細存在信息有誤:如人員信息有誤,錯報、漏報收入,相關的扣除金額錯填;
5、②預扣預繳申報明細申訴屬實:有屬實的被任職、被收入申訴。
6、為自然人,更正申報包括兩方面:
7、①預扣預繳的更正申報:申報數據有誤(如:錯報、少報收入,減除費用累計數有誤,錯填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免稅收入、減免稅額等)、從未任職、被收入。
8、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更正申報:年度匯算申報有誤(如:一次性獎金選擇并入或并不入綜合所得,勞務報酬未新增申報,減除費用累計數有誤,錯填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免稅收入、減免稅額,誤刪收入數據,被收入申訴不實,錯誤申報捐贈扣除等)。
9、參考資料來源:蒼溪縣****-稅收知識:個人所得稅申報信息有誤,如何更正?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年底確認,年初修改
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見附件)要求,請于12月底之前確認或修改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常見情況及具體**作如下:情形1: 2021年已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無誤,并且2022年無需變更的打開個稅手機APP首頁,第一步,選擇“專項附加扣除填報”;第二步,選擇“一鍵帶入”;第三步,“選擇扣除年度”,選擇“2022”;第四步,點擊“確認,當手機提示“將帶入2021年度信息,請確認是否繼續”時,點擊“確定”,最后,點擊“一鍵確認”。情形2:2021年已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無誤,但2022年某個項目需要修改的常見需要修改的情況如下: 1. 2022年新增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2022年1月父母一方滿60周歲、子女滿3周歲、首次歸還房貸利息、首次支付房租等; 2. 2022年作廢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2021年父母均已去世;2022年1月子女完成全日制教育、本人完成繼續教育、貸款已到期、不再支付房租等; 3. 2022年扣除比例變更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比例變更; 4. 2022年申報方式變更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2022年由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者由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具體**作參考:年末確認或修改個稅專項扣除常見情況及**作規范詳解.ppt;如果有“已失效”狀態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修改成功后,回到“待確認扣除信息”界面,點擊右上方“一鍵確認”,將無需變化和修改成功的項目一同進行確認。情形3:2021年漏報或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有錯誤的第一步,先對2021年漏報或錯報專項附加扣除進行補報或更正:打開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在首頁點擊“我要辦稅”,進入后點擊“專項附加扣除”,選擇您要補報或錯報的某個專項附加扣除,選擇年份為“2021年”,進行補報或更正,但應該注意的是在最后“選擇申報方式”時,一定選擇“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否則2022年度匯算清繳時將取不到數據;第二步,再按照情形1的步驟進行**作,先“一鍵帶入”,再“一鍵確認”;
已完成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可以更正嗎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已經申請退稅并已進入國庫辦理環節,要等國庫辦理結束之后再更正;如果未申請退稅或者已經申請但退稅流程還在稅務機關受理、審核等環節,可以先取消退稅申請之后更正申報。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匯算的,依次進入首頁“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找到需要更正的申報,作廢,再重新匯算。詳細步驟:1、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我要查詢;申報信息查詢——申報查詢。2、點擊申報查詢——已完成按鈕,并選擇對應年度從而進行更正申報。3、點擊申報記錄詳情——申報記錄,下方的更正申報按鈕。4、點擊更正年度自行申報,則會跳出標準申報界面從而進行基本信息的修改和確認。5、點擊標準申報后,在收入和稅前扣除界面對費用、免稅收入和稅前扣除當中有誤的部分進行修改或者刪除。6、點擊提示對話框繼續,進行下一步**作。7、標準申報——稅款計算頁面進行更正申報。8、點擊下一步,則會提示是否會進行補稅或者退稅。
法律依據:《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法律依據:《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一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關于本次個人所得稅修改后多久生效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有哪些的問題分享到這里就結束了,如果解決了您的問題,我們非常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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