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不申報有什么后果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不申報有什么后果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不申報有什么后果,個稅改革后,個稅的計算方法發生了改變,即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稅。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不申報有什么后果。
有4種情況是不需要做匯算清繳的:
1、匯算后結果需要補稅,但年綜合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2、匯算后結果需要補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個稅所得稅為退稅,納稅人可以放棄退稅,不做匯算清繳
4、平時預繳的稅款,與匯算清繳的稅款一樣,可以不作匯算清繳
除了以上4種情況,其他情形都需要做匯算清繳。
補稅是逃不掉的義務,而且一定要在 6月 30日前補齊,否則會影響我們的征信,金額較大就算刑事**。
對于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如在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并補繳稅款,稅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對于涉稅金額較大的,稅務部門將進行提示提醒,對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督促整改,對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約談警示,約談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對立案案件選擇部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進行公開曝光。”
當然,國家對我們還是很好的,補稅金額在 400塊以下,或年收入 12萬以下,依據政策可以不補。
目前,市民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 APP自行辦理年度匯算,可以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還可以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辦理。為了方便市民獲取退稅,稅務機關已在網上稅務局提供便捷退稅功能。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 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市民,可以于 5月 31日前,通過簡易申報表,辦理個稅年度匯算退稅。
個稅匯算清繳不是必須要辦理的,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的納稅人、自愿放棄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這四類人群可以不必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總之,個稅匯算清繳不是必須要辦理的,如果屬于上述四類人群則不必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個稅改革后,個稅的計算方法發生了改變,即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稅。
未按期辦理年度匯算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國家**表示,如果你是屬于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你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你是屬于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匯算是你的義務。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也就是說,年度匯算申報后,如果你需要補稅,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專家建議:為了不因漏稅影響個人征信,建議每個納稅人都進行年度匯算,在“個人所得稅”App上進行**作,幾分鐘就能知道要不要退補個稅。實際上,哪怕你年收入不到6萬元,也可能產生退稅,這是新個稅法的福利。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
凡在今年3月1日至15日期間有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網頁端預約辦理時間。3月16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年度匯算。
辦理年度匯算有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下載個人所得稅APP進行辦理:點擊進入
2021年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將于3月1日正式開始,大家可進入個稅專題頁面,找到匯算準備,參看個人信息,提前填報信息,進行準備。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1、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下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2、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納稅人與受托人需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年度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辦理年度匯算有三個渠道:網絡辦、郵寄辦、大廳辦。
1、納稅人可優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特別是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掌上辦稅。
2、對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境外所得申報功能辦理年度匯算。
3、如果不方便使用網絡,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不交會怎么樣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不交會怎么樣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不交會怎么樣?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從事會計方面的工作的小伙伴,應該比所有人都清楚,享受權利的同時,也不能忘了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那么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不交會怎么樣呢?
1、不及時年度匯算,會被稅務機關催報催繳,情節嚴重的還會被追責。
2、對需補稅但未及時結清稅款的,逾期會產生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而且可能被罰款。
《征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會在稅務機關留存不良記錄,影響個人信用。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有關部門依法將納稅人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并實施聯合記錄或者懲戒。
員工不進行個稅匯算清繳對企業有影響嗎
很多老板會擔心,如果自己的員工沒有進行個稅匯算清繳,會不會給自己的企業帶來稅務風險?
各位老板大可放心,員工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需要進行匯算清繳是個人的義務,不是發放工資的企業(即代扣代繳個稅企業)的`義務。
因此,員工個人不對取得工資薪金進行個稅匯算清繳,代扣代繳個稅的公司沒有稅務風險。
根據《國家**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
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井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中報表》。如果沒有做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會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補申報,罰款并補交滯納金及稅金。
這個問題需要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稅務機關的失誤,二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失誤。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再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問題。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規定期限的限制。
注意了,不受期限限制,就證明了事態的嚴肅性!
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納稅人如未依法如實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情節嚴重構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申報不真實的,隱蔽自己收入的;根據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出臺的“關于個人所得稅申報信用機制”規定,針對個稅申報造假、虛報的對個人信用帶來負面影響。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綜合所得扣除項目包括: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減除扣除項目后,再對照7級稅率表進行個稅計算。
其中扣除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根據規定,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出現以上四種情形,都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如果是上班發工資的還容易一些,但是獲得收入的途徑不唯一的,那么一定要記得匯算清繳。
不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后果如下:
1、未按規定申報納稅,需要進行處罰;
2、申報不真實的,隱蔽自己收入的;根據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出臺的關于個人所得稅申報信用機制規定,針對個稅申報造假、虛報的對個人信用帶來負面影響。
《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個稅年度匯算清繳不做會怎樣不補稅有什么后果
個稅法修訂后的第一次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開始了,有網友提問:需要補稅卻不補會怎樣?需要承擔哪些責任后果?
國家**表示,如果你是屬于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你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你是屬于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匯算是你的義務。根據《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年度匯算申報后,如果你需要補稅,請在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如果年度匯算需要補稅且不符合可免于辦理年度匯算補稅情形的,應當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并及時補繳稅款。具體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補繳。
1.年度匯算時需要補稅的,應該在什么期限補繳完畢?
年度匯算申報后,如果需要補稅,務必在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2.年度匯算補稅的,有哪些繳稅方式?
補稅,由單位代繳稅款的,需將稅款交到單位由其代繳
如果是采取郵寄申報方式進行年度匯算申報并補繳稅款的,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補稅(支持網上銀行和第三方支付等繳稅方式),或者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繳稅。
4.采用由扣繳義務人代為年度匯算的如何補稅?
如果是選擇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申報的,可以由扣繳義務人一并代為補繳稅款。也可以自己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行繳稅。如果是選擇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補繳稅款,個人應當及時將補繳稅款交付扣繳義務人。
系統會生成繳稅憑證。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查詢自己的繳稅情況。
依據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次月15日前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報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個人的有關信息、支付所得數額、扣除事項和數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額和總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資料,并解繳代扣的稅款。
納稅人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查詢稅款繳納情況:
1、可在每次領取收入時向支付單位了解扣繳稅款情況,也可在年度終了后請扣繳單位提供支付所得和扣繳稅款等信息。
2、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查詢了解相關單位扣繳申報收入及稅款等相關信息。
好了,文章到這里就結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和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問題對您有所幫助,還望關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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