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給大家聊聊關于個稅扣除比例怎么選,以及個人所得稅速算扣除數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個人所得稅六項扣除是哪6項
1、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下面是我分享的個人所得稅六項扣除是哪6項,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個稅的六項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納稅人可前往個人所得稅APP申報,也可以在單位統一申報。
3、在**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繳納一定的稅。
4、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5、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6、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7、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是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人,獲得的稅務機關開出的一份繳納稅收額度的一個證明。納稅人需要開具完稅證明的,應由本人提供合法的身份證明,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在本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稅額為其開具。代扣代繳義務人在代扣稅款時為納稅人開具的《中華****代扣代收稅款憑證》、自行申報納稅人繳納稅款時取得的《中華****稅收通用完稅證》或《中華****稅收繳款書》,是繳納稅款的完稅憑證,與完稅證明具有同等證明作用。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對納稅者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在辦理貸款、購房、出國、**、求職、保險等事項的手續過程中,個稅完稅證明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憑證。
8、北京市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有3種方式:首先,凡是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北京市民,拿著身份證到區縣地方稅務局分局的服務大廳(或稅務所),填一個簡單的申請單,由稅務機關核對后開具一張你所要求期限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當時立等可取;其次,通過所在單位的財務和辦稅人員,集體到稅務機關開一個單位的批量完稅證明,時日不長,由企業財務代辦,辦完了把完稅證明給納稅人;最后,國家**就有一個代收代扣稅款憑證,這個是由代扣代繳單位開具的,在納稅人每月繳稅時,可向代扣代繳單位的辦稅人員索取,辦稅人員的憑證是由當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給的。
9、股息、紅利:是指個人擁有股權取得的公司、企業派息分紅。
10、股息:按照一定的比率派發的每股息金。
11、紅利:根據公司、企業應分配的,超過股息部分的利潤,按股派發的紅股,稱為紅利。
12、轉增股:是指上市公司將公司的資本公積金轉化為股本的形式贈送給股東的一種分配方式。
13、送紅股:是指上市公司給股東分配利潤的形式,是用上市公司的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以股權的方式贈送給股東。
14、派現:即現金股利,是股份公司以貨幣形式發放給股東的股息。
15、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國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
16、(1)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17、(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18、(3)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19、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0、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截止股權登記日個人已持股超過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按25%(即20%x25%=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對截止股權登記日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且尚未轉讓的,稅款分兩步代扣代繳:第一步,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統一暫按25%(即20%x25%=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并代扣稅款。第二步,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超過已扣繳稅款的部分,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21、通過上述**作我們可以知道,如果持股時間不足一年,對截止股權登記日未轉讓的,股民會被按照5%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如果超過一年在出售的話,則無需補稅。
22、國家**推出的全員全額管理即是個人所得稅管理的方向,它通過推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管理,提高了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和個人申報工作質量,達到源泉控管的目的。但受客觀和主觀條件的限制,要推進這項工作還有一定的困難,近期,我局就該項工作進行了廣泛調研,提出了幾點建議。
23、一、目前個人所得稅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4、(一)、自行申報納稅意識不強。
25、由于個人所得稅直接涉及個人利益以及我國在信用制度方面的欠缺和灰色收入存在導致的納稅心理不平衡,使納稅義務人在取得應稅收入時,很難做到能夠主動自行申報,或者是沒有全額申報。
26、(二)、扣繳義務人不能全面履行職責。
27、由于歷史原因和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的義務觀念一直較為缺乏,法制觀念較為淡泊,使代扣代繳工作不僅應稅項目不全、應稅項目區分不細致,而且掌握適用稅率不準確,存在著敷衍了事甚至協助納稅人偷逃稅款的現象。在調研中發現,工薪個人所得稅中,企業為幫助職工少繳稅款,采取發放現金、實物、醫療費用等各種形式的工資支付方式,增加了征管難度。
28、雖然我國規定對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十一項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從各單位的征管范圍上看,目前實際上只有工資、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體戶生產經營所得由于征管措施和代扣代繳制度相對完善之外,其他各項所得因缺乏有效的`征管辦法而大部分流失掉了。
29、(四)、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條件尚不具備。
30、實現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需具備納稅人應稅資料完備,收入來源清楚,申報表填寫項目明細等條件。從目前的征管實際看,由于沒有完全實現納稅人收入實名制和大量現金結算的存在,使納稅人收入來源無法準確把握,對申報或扣繳的真實性或準確性,稅務機關無法準確界定。
31、實行全員全額管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需要信用制度的健全,需要各種法制的完備,在目前稅務部門經費普遍緊張的情況下,但靠稅務部門的力量很難完成。
32、二、推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管理的幾點建議
33、(一)、加強制度建設。一是要不斷完善《代扣代繳義務人申報條例》,落實代扣代繳明細申報制度。
34、目前80%以上的個人所得稅收入來自代扣代繳。因此,要重點抓好代扣代繳單位的明細申報,實現對絕大多數納稅人的全員全額管理。二是實行《個人所得稅預征預繳制度》和《個人收入年度申報制度》,加強對個人所得稅的控管和**。三是建立稅務機關定期公布個人所得稅中關于個人所得支付環節的制度。四是建立申報評級制度。對納稅申報人(包括自行申報人和代扣代繳義務人)建立納稅申報評級制度,并通過申報人的評級制度與申報人的社會信譽、取得**的某些優惠措施等掛鉤,形成對納稅申報人的相應激勵措施。
35、(二)、強化個人所得稅征管。首先加強征管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素質的培養,努力建立和健全個人所得稅的現代化征管手段。
36、抓住重點,改進方法,推動對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把重點納稅人的基礎信息管理與全員全額管理結合起來,更加全面、準確地掌握重點納稅人的情況,不斷調整不同時期的重點納稅人,適時補充重點納稅人基礎信息檔案,擴大重點納稅人的建檔管理面,對重點納稅人實行動態管理。緊緊抓住沒有扣繳義務人的**納稅人的自行申報和管理工作,加強對支付單位的管理,積極爭取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結合雙向申報制度和重點納稅人管理,逐步實現對所有納稅人的全員全額管理。
37、(三)、充分發揮社會綜合治稅功能。
38、解決納稅人申報或扣繳的真實性或準確性問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單靠稅務機關能夠解決的問題,而是社會各部門通力協作、共同努力的系統工程。要不斷完善社會綜合治稅網絡,堅持不懈地作好稅收宣傳,努力營造濃厚的治稅氛圍。有關部門應加強協調,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化優勢,實現信息共享,特別是與**機關的戶籍資料實現信息共享,全社會共同參與,從而提高個人所得稅征管水平。通過**各部門的參與,領導帶頭,機關、學校、廠礦、醫院、商店等人員相對集中的單位根據統計年鑒資料和實際調查落實,由稅務部門對以前社會綜合治稅取得的資料加以充實完善,建立完備的申報網絡。
39、全員全額申報管理所需人力較多,基層稅務機關人員較少,不能勝任,只有靠信息技術來支持,所以希望上級稅務機關能開發更好的、更適應當前形勢的個人所得稅征管軟件,來**納稅人申報和扣繳的真實性,以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
40、納稅人的管理要與優化服務相結合,今后仍應加大個人所得稅方面的稅收宣傳,廣泛發放相關資料,開設專題講座,增強納稅人依法納稅的光榮感和責任感,促進全員全額明細申報制度的進一步落實。
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項目包括哪些
個人所得稅的專項扣除包括七個項目:子女教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
1、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
扣稅對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和學前教育的納稅人(釋:學前教育指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的教育,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小學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大學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能扣多少: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選擇父母分別扣50%,要么選擇父母一方扣100%。
扣稅對象: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學歷繼續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學歷/學位扣除期限不超過48個月),可選擇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取得證書當年,扣除3600元。
扣稅對象: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每年限額8萬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醫藥費由父母一方扣除。
扣稅對象:支付首套住房貸款利息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過240個月(在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
扣稅對象:在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發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800元。
納稅對象:贍養一位及以上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扣除額度,每人每月不超過1000元。
個人所得稅扣除項目包括哪些
1、一、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2、(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
7、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8、(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9、(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10、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
11、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12、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13、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14、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15、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6、二、根據《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2022〕8號)規定,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依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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