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個稅匯算清繳可以不辦理**一些知識點,和個稅年底怎么匯算清繳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所得稅忘記匯算清繳了怎么辦
不進行個稅申報的話,可能會對個人產生以下影響:
對于一些平時是自由職業者的人,也沒有固定單位為其進行各項扣除。如果這時候再放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那么可能會產生多交稅的情形。即使是有固定工作單位的,也可能產生平時的申報扣除不足的情況,比如平時專項附加扣除沒有報全的,有一些特殊事項沒申報的(比如捐贈),都可以在匯算清繳的時候進行申報,如果不做匯算清繳,那么這些扣除就沒辦法享受了。
如果本來是退稅的情況,又沒有進行申報,那么該退的稅也退不了了,雖然不用承擔額外的責任,但是也少了一筆錢,對個人來說是損失。有些人雖然平時的收入并不高,但是如果是勞務報酬、稿酬的收入,由于平時預繳的稅率比較高,到匯算清繳時仍然可能是退稅的。不進行匯算,這些交掉的錢都退不回來啦。
如果年收入超過12萬,并且補稅的金額大于400元的,那么應當要進行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如果沒有進行的,那么可能會受到處罰,并且影響個人的納稅信用。
根據稅收征管法62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最后會被稅務機關要求責令改正,可以處以200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2000-10000元的罰款,并追收稅款,加收滯納金。
個人所得稅不匯算清繳會怎么樣
個人所得稅不匯算清繳會怎么樣,大家都是需要繳稅納稅的,個人所得的次年3月到6月份需要辦理納稅申報,進行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個人所得稅不匯算清繳會怎么樣。
如果納稅人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納稅人可以退稅但不需要補稅,或納稅人的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那么納稅人可以不辦理匯算清繳,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但如果需要補稅且補稅金額超過了400元,納稅人必須辦理年度匯算。根據《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
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總之,如果納稅人的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低于12萬元,或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或不需要補稅,滿足任一條件可以不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但如果納稅人的補稅金額超過了400元,則必須辦理年度匯算,否則將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1、納稅人如未依法如實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采取隱瞞收入、
編造虛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繳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不如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除承擔不如實申報的法律后果外,還可能對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響、如果納稅人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顯錯誤,經稅務機關通知。
拒不更正也不說明情況,稅務機關可暫停其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待納稅人按規定更正相關信息或者說明情況后,可繼續專項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規定追補扣除、
3、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情況將納入個人信用管理、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提供虛假資料申報享受稅收優惠、不配合稅務檢查、虛假承諾等行為,都會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根據規定,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出現以上四種情形,都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如果是上班發工資的’還容易一些,但是獲得收入的途徑不唯一的,那么一定要記得匯算清繳。
這個問題需要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稅務機關的失誤,二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失誤。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再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問題。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規定期限的限制。
注意了,不受期限限制,就證明了事態的嚴肅性!
《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此可見,個稅匯算清繳是不容小覷的,一旦我們不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輕則加收滯納金,嚴重的還會獲刑。所以無論何時,我們都要認真履行好自己的納稅義務,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可估量的麻煩。
不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后果如下:
1、納稅人如未依法如實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情節嚴重構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申報不真實的,隱蔽自己收入的;根據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出臺的“關于個人所得稅申報信用機制”規定,針對個稅申報造假、虛報的對個人信用帶來負面影響。
《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獲取被預扣預繳稅款的信息有以下途徑:一是從扣繳義務人處獲得。您可在每月(次)領取收入后向其問詢或索要憑據(如工資條),或者在次年2月底前請其提供相關支付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二是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查詢。
匯算清繳結束后,需要將與收入、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贈、享受稅收優惠、已預繳稅款、補退稅款等相關信息資料留存備查。年度匯算申報表以及與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繳稅額或稅收優惠等相關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需留存5年。
沒有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會怎樣
【法律分析】:不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后果如下:1、未按規定申報納稅,需要進行處罰;2、申報不真實的,隱蔽自己收入的;根據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出臺的“關于個人所得稅申報信用機制”規定,針對個稅申報造假、虛報的對個人信用帶來負面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OK,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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