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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稿酬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怎么算
個人稿酬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怎么算如下:
1、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共同取得稿酬收入的,分別按各自取得收入納稅;
2、扣除費用為每次4000元以下(含4000)的扣800元費用,以上的扣20%;
稿酬所得還有30%的應納稅額優惠政策。適用20%稅率。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收入;
3、計稅依據:每次收入沒有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稅率:基本稅率為20%,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即14%。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1、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3、查詢“稿酬所得”,點擊“填寫”;
5、輸入稿酬收入,點擊“保存”;
7、最后,點擊“發送申報”并繳納個稅。
綜上所述,稿費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乘20%乘(1-3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乘(1-20%)乘20%乘(1-30%)。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稿酬所得稅率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 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所得稅額=每次收入額*(1- 20%)。
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即實際稅率是14%,實際繳納稅額是應納稅額的70%,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實際繳納稅額=應納稅額*(1-30%)。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稿酬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1、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個人獲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可減去費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減去20%的費用,其余額為稿酬個人所得稅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可以免納30%的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1-30%)例如:孫某在某美容雜志上發表一篇文章,獲得稿酬3000元,孫某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3000-800)×20%×(1-30%)=308元。
2、《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五)經營所得;(九)偶然所得。《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稿酬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計算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故其實際稅率為14%,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規定確定:
I、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后再付稿酬,均應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則可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兩處或兩處以上)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II、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并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為一次,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其連載之后又出書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書后連載取得稿酬所得,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III、作者去世后,對取得其遺作稿酬的個人,按稿酬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稿酬是指作品發表后交付給作者的稿費,它是出版機構發表作品后給付作者的報酬。
稿酬是作者的一項重要經濟權利,是對作者創造性勞動的物質補償,是著作權人所享有的一項重要經濟權利,任何人不能隨意剝奪。
我國目前實行的稿酬制度是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制度。
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五)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
稿酬計算有兩種:基本稿酬、印數稿酬。
實際上我國現行的稿酬制度,不是國際上通行的版稅制。
所謂的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制,還是以基本稿酬為主,印數稿酬為輔的。
基本稿酬的確定,又以作品的“質量的高低,著譯的難易”為依據,其基本原則是以質論價,按質付酬,同時兼顧印數
網絡時代對稿酬的定義又增添了新的內容,網站擁有者對刊登在該網站上的作品按點擊率付給作者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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