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個人所得稅計算器的一些知識點,和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標準
按以下公式和扣除標準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一)綜合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x稅率-速算扣除數=(綜合收入-五險-6萬元一金-專項附加扣除)
當月應交個人所得稅=(累計收入-累計五險一金-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附加扣除)x預扣稅率-速算扣除數-累計已繳納稅額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員工當年在職月數 x 5000(年度為6萬元)
(二)經營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x稅率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七個項目:子女教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
1、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和學前教育的納稅人(釋:學前教育指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的教育,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小學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大學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選擇父母分別扣50%,要么選擇父母一方扣100%。
3、繼續教育:每月400元。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納稅人。學歷繼續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學歷/學位扣除期限不超過48個月),可選擇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取得證書當年,扣除3600元。
4、大病醫療:每年限額8萬元。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納稅人。每年限額8萬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醫藥費由父母一方扣除。
5、住房貸款利息:每月1000元。支付首套住房貸款利息的納稅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過240個月(在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
6、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在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發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納稅人。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800元。
7、贍養老人:每月2000元。贍養一位及以上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納稅人。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扣除額度,每人每月不超過1000元。
8、個人養老金扣除。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時,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采用的稅制類型
1、法律分析:我國個人所得稅采取的是分類所得稅制,即將個人取得的各種所得劃分為9類,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此分類分別適用不同的費用減除規定、不同的稅率和不同的計稅方法。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在國際上,個人所得稅制的稅制模式主要分為綜合稅制、分類稅制以及綜合與分類稅制相結合的稅制三種類型。稅制一般指稅收制度,指國家(**)以法律或法規的形野物式確定的各種課稅方法的總稱。
2、法律依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盯慎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3、(六)利息、股息頌則液、紅利所得;
4、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2022個人所得稅扣稅標準是多少
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費用,現行新標準為六萬元/年(5000元/月),即通常我們理解的扣除額數,也是這次法律修訂修改的內容。
1、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個人所得稅標準是多少
按以下公式和扣除標準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一)綜合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x稅率-速算扣除數=(綜合收入-五險-6萬元一金-專項附加扣除)x稅率-速算扣除數
當月應交個人所得稅=(累計收入-累計五險一金-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附加扣除)x預扣稅率-速算扣除數-累計已繳納稅額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員工當年在職月數 x 5000(年度為6萬元)
(二)經營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x稅率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八個項目:子女教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
1、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和學前教育的納稅人(釋:學前教育指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的教育,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小學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大學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選擇父母分別扣50%,要么選擇父母一方扣100%。
3、繼續教育:每月400元。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納稅人。學歷繼續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學歷/學位扣除期限不超過48個月),可選擇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取得證書當年,扣除3600元。
4、大病醫療:每年限額8萬元。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納稅人。每年限額8萬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醫藥費由父母一方扣除。
5、住房貸款利息:每月1000元。支付首套住房貸款利息的納稅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過240個月(在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
6、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在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發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納稅人。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800元。
7、贍養老人:每月2000元。贍養一位及以上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納稅人。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扣除額度,每人每月不超過1000元。
8、個人養老金扣除。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時,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三、法律法規:《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2022〕8號)、《****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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