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以下的問題,關于保險**人傭金10萬扣稅多少,保險傭金個人所得稅 2023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保險公司如何為保險營銷員代扣代繳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保險營銷員(非雇員)與保險公司雇員,其收入在計算稅金方面有很大區別,具體如下:
(一)保險營銷員(非雇員)應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個人所得稅。具體的計稅方法如下:
1.營業稅金及附加。根據稅法規定,非本企業雇員為企業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等服務活動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名目的收入,無論該收入采用何種計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應計入個人從事“服務業(**業)”應稅勞務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并根據營業稅稅額的1%、3%分別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上述稅金可以由保險公司代扣代繳。
根據《中華****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家**令第50號)和《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家**令個人所得稅。根據傭金比例40%的展業成本不須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將傭金比例60%的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后,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保險企業營銷員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勞務報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對于納稅人每次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適用30%的稅率;超過50000元的部分,適用40%的稅率。
根據稅法規定,雇員為本企業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等服務活動取得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名目的收入,無論該收入采用何種計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應計入該雇員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算繳納“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但不須繳納營業稅。
工資薪金,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5%-45%)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稅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目前我市國內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總額-2000元-住房補貼費用(或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費)。
根據國稅函〔2006〕454號文件規定,傭金收入中先減除占40%比例的展業成本,剩余部分為勞務報酬收入,對勞務報酬計稅時可扣除營業稅及附加、法定費用,其中法定費用是根據總收入減去展業成本和營業稅費后的余額確定按800元還是20%扣除的,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后再按實施條例規定減去基本養老保險費等費金。因此,扣除順序為:展業成本-營業稅及附加-法定費用-社保費金。
非雇員。非雇員取得的營銷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計算公式:
某納稅人葉某(非雇員),2007年5月取得承攬保險業務提成收入3000元,并按規定繳納165元的營業稅金及附加,該納稅人應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3000×(1-40%展業成本)-165-800]×20%=167(元)
每次收入<4000個人所得稅=(營銷收入額-展業成本-營業稅費)-800)×20%每次收入>4000或=(營銷收入額-展業成本-營業稅費)*(1-20%))×20%
每次收入>20000或={〔營銷收入額-展業成本-營業稅費〕*(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每次收入=營銷收入額-展業成本-營業稅費
能否加分啊,謝謝,回答人:青山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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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營銷員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據了解,2019新版保險營銷員個稅計算表中,保險營銷員的傭金專項扣除是每個月2500元,年收入傭金為10萬的保險營銷員可以免交個稅。
換句話說每月專項扣除2500元傭金收入后,整年收入為10萬元時,是不需要繳納個稅的。
銀**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年初,保險營銷員達806.94萬人。
在《通知》中,關于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的政策明確提到,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通知》還提到,扣繳義務人向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支付傭金收入時,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對此,專業人士認為,新個稅從稅率和稅前扣除兩方面減輕中低水平收入**人稅負。
稅率方面,稅改后保險**人的計稅方式與工資薪金一樣,適用3%-45%超額累進稅率,對于低收入水平的營銷員群體,適用稅率可以從原來的20%下降到3%或10%的低檔稅率。
稅前扣除方面,勞務報酬可以繼續享受20%的費用扣除,此外,還可以和工資薪金一樣享受6萬元/年的費用扣除標準。同時,新個稅法還新增住房貸款利息、子女撫養、父母贍養等專項扣除。
以**人每月收入1萬元為例,在稅改前,年繳納個稅為11520元,稅改后,**人年繳納個稅僅為360元(未考慮專項扣除)。如考慮贍養父母、房貸利息等稅前扣除項,**人需繳納個稅可能至少減少1.1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由于展業成本扣除比例由40%下降到25%,最高邊際稅率由40%提高到45%,因此稅改后高收入**人的稅收負擔將會加重。經測算,在不考慮專項扣除的情況下,**人每月收入為11萬元時,稅改前后每年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基本一致,每月收入低于11萬元時,稅改后**人稅負下降。
保險營銷員傭金收入怎樣繳個稅
1、根據****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此前比例為40%)。
2、保險企業營銷員(非雇員)取得的收入應按勞務報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3、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按照稅法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后,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保險營銷員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根據**《關于明確保險營銷員傭金構成的通知》的’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按照稅法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后,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一、月收入低于1333元,不用開征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
二、1333元<月收入<7339元
個人所得稅=[(4999x(1-40%)-0)-800]x20%=439.88元
個人所得稅=[(6000x(1-40%)-330)-800]x20%=494元
三、7339元<當月收入<45870元
營業稅及附加=30000元x5.5%=1650元
個人所得稅=[(30000x(1-40%)-1650)x0.8]x20%=2616元
四、45870元<當月收入<114500元
營業稅及附加=10萬元x5.5%=5500元
個人所得稅=[(10萬x(1-40%)-5500)x0.8]x30%-2000= 11080元
個人所得稅=[(15萬x(1-40%)-8250)x0.8]x40%-7000=19160元
注:營銷員收入指傭金、手續費、津貼、獎勵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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