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2018年個人所得稅相信很多的網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最新個稅什么時候實施也是一樣,不過沒有關系,接下來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2018年個人所得稅和最新個稅什么時候實施的一些知識點,大家可以關注收藏,免得下次來找不到哦,下面我們開始吧!
2018年最新全國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稅免征額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1.應納稅所得額=稅前工資收入金額-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費用減除額
2.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 x稅率-速算扣除數
小王9月份的應付工資為15000元,需要扣個人承擔的各項費用1200元,工資在9月份發放,計算小王應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9月份發放的工資適用于35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
個稅=(15000-1200-3500)×25%-1005=1570元
小王10月份的應付工資為15000元,需要扣個人承擔的各項費用1200元,工資在10月份發放,計算小王應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10月份發放的工資適用于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
個稅=(15000-1200-5000)×10%-210=670元
2019年1月1日以后納個稅時,除減去各項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外,還要減去專項附加扣除,再計算出應納稅額。
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支出。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如下,明細查看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納稅人在**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1)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6、贍養老人: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1)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_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新標準2018
1、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依據決定草案,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擬確定為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稅率級距不變。
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2018年新的個人所得稅起點是多少從什么時候開始執行
1、根據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今年也就是2018年的10月1日,開始實施50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這就是說當我們的薪資繳納五險一金之后,剩下部分也就是納稅部分不超過5000元,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2、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工資薪金所得適用方面,如果以月為單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分為七檔:
3、超過3000至12000元的部分,適用10%的稅率;
4、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適用20%的稅率;
5、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適用25%的稅率;
6、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適用30%的稅率;
7、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適用35%的稅率,
8、最**即超過80000元的部分,適用45%的最高稅率。
9、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
10、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依據決定草案,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擬確定為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稅率級距不變。
11、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12、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五險一金-起征點-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3、注:新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14、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后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15、參考資料:參考資料-個人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2018修正)
1、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等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實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計算并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個體工商戶包括:
2、(一)依法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
3、(二)經**有關部門批準,從事辦學、醫療、咨詢等**活動的個人;
4、(三)其他從事個體生產、經營的個人。第四條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為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第五條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收入和費用。本辦法和**、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六條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個體工商戶會計處理辦法與本辦法和**、國家**相關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本辦法和**、國家**的相關規定計算。
5、第二章計稅基本規定第七條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第八條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取得的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的各項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
6、前款所稱其他收入包括個體工商戶資產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第九條成本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第十條費用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第十一條稅金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除個人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第十二條損失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7、個體工商戶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參照**、國家**有關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規定扣除。
8、個體工商戶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后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收回當期的收入。第十三條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第十四條個體工商戶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9、前款所稱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10、除稅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個體工商戶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復扣除。第十五條個體工商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1、(三)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12、(四)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
13、(七)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14、(八)國家**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第十六條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對于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準予扣除。第十七條個體工商戶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生產經營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第十八條個體工商戶使用或者銷售存貨,按照規定計算的存貨成本,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第十九條個體工商戶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第二十條本辦法所稱虧損,是指個體工商戶依照本辦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小于零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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