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建筑安裝業取得的收入,如何計征個人所得稅?
工程承包人、個體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建筑安裝業,包括建筑、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取得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建筑安裝業工程承包人取得所得,有兩種情況:
一是經營成果歸承包人個人所有的所得,或者按承包合同(協議)規定,將一部分經營成果留歸承包人個人所有的所得,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是承包人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從事建筑安裝業的個體戶和未領取營業執照承攬建筑安裝業工程作業的建筑安裝隊和個人,以及建筑安裝企業實行個人承包后工商登記改變為個體經濟性質的,其從事建筑安裝業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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