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過世房產買賣最新政策?
父母過世房產買賣最新政策
繼承過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因此,父母過世后房產的繼承過戶是最省錢的一種過戶方式。
贈與過戶
父母健在的時候,房子可以通過贈與過戶的方式轉給子女,只需要交工本費和契稅等稅費即可。
二、父母過世房產買賣注意事項
繼承過戶需要繳納的費用:
a. 公證費:按房產總價的3%繳納,最高不超過500元。
b. 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房地產的,需要繳納契稅1.5%。
c. 印花稅:按房產總價的0.05%繳納。
d.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繳納。
e. 權證印花稅:每件5元。
f. 交易手續費:按房產交易額的0.5%繳納。
g. 產權登記費:80.00元。
h. 工本費:按房證每件4元。
贈與過戶需要繳納的費用:
a. 公證費:按房產總價的3%繳納,最高不超過500元。
b. 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房地產的,需要繳納契稅1.5%。
c. 印花稅:按房產總價的0.05%繳納。
d. 登記費:80.00元。
e. 營業稅:凡個人銷售和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f. 個人所得稅:銷售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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