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意外收入?
意外所得稅是對個人中獎、中彩等意外性質的所得征收的一種稅。向個人支付意外所得的單位是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無論在何處獎勵或者獎勵,因意外所得而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繳納單位代扣。
稅法規定,取得附帶所得的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附帶所得,按照所得額納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于每個人常說的萬元門檻值,具體指個人購買福利,體育**(**)中獎收入不超過一萬元(含萬元)的臨時免征個人所得稅;中獎收入超過一萬元的,依照稅法規定足額納稅。
納稅人通過**門捐贈,捐贈部分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30%,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領取意外獎金個人所得稅是怎么交的?
由發放獎品的一方代扣代繳,稅率20%,中獎者不需要自行繳納稅金,拿到的獎品或者獎金應該是稅后的,同時發放獎品的一方應該提供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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