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意外收入?
意外所得稅是對個人中獎、中彩等意外性質的所得征收的一種稅。向個人支付意外所得的單位是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無論在何處獎勵或者獎勵,因意外所得而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繳納單位代扣。
稅法規定,取得附帶所得的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附帶所得,按照所得額納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于每個人常說的萬元門檻值,具體指個人購買福利,體育**(**)中獎收入不超過一萬元(含萬元)的臨時免征個人所得稅;中獎收入超過一萬元的,依照稅法規定足額納稅。
納稅人通過**門捐贈,捐贈部分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30%,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意外所得稅?得手機也要納稅嗎?
要繳稅的,不過不是個人所得稅,在稅法上叫偶然所得,按20%繳納。不過根據稅法規定,凡是提供實物獎品的,在獎項設置時必須設置為實物加現金的形式,現金部分用于代扣代繳部分。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家已經把稅代扣代繳了,你實際上不用再繳納了。 關于獎品問題,國家**就是這樣規定的,實際上,普通消費者不知道,商家具體怎樣做,也沒有人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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