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繼承房屋,個人所得稅怎么收取?
繼承的房產,任何時間再出售,均需要繳納20%個人所有稅。《國家**關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第二項規定: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后,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繼承房產,以繼承前原房產證上登記時間為準,滿二年再出售,免征營業稅。《國家**關于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中第四項規定:個人將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的住房對外銷售的行為,也適用《通知》的有關規定。
其購房時間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時間確定,其購房價格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原價確定。
個人需持其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證明文書,到地方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其他稅項,按二手房買賣規定征收:
(1)契稅:普通住宅契稅計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2)土地增值稅:稅率:5%(無法提供完全票據按金額的5%)。
(3)城建稅、教育附加稅和地方附加稅法:城建稅:營業稅的7%;二手房交易教育費附加稅:營業稅的3%。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稅:依各地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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