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如何預繳經營所得?
獨資企業,即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按照現行稅法規定不交企業所得稅,而交個人所得稅,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當月(期)銷售收入*所得率=a(當期銷售)*5%=b元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b*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可參照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
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1、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核定征收實行核定行業應稅所得率的辦法,按年核定、按月繳納.定率征收即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是指納稅人在其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支出能夠正常核算,或根據其生產經營要素能夠測算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支出額的情況下,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同行業、同規模企業的一般盈利情況,根據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按照應稅所得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
2、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的,納稅人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應按其主營項目確定應稅所得率.
3、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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