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個體工商戶如何核定征收?
餐飲個體工商戶核定征收是稅務機關核定一個應稅所得率,再根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五級累進稅率,乘應稅所得率,得出不同收入級距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率。
平時,餐飲個體工商戶納稅申報時,只要根據每月的應稅收入乘個人所得稅征收率,就可計算出應交個人所得稅。
餐飲個體戶還有定期定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即稅務機關根據個體工商戶的實際經營情況,核定每個月的營業額,再計算出每個月應交的個人所得稅。
如果實際營業額超過定額20%,個體工商戶要自行申報,若不超過,刨就按定額交稅。
個體戶做餐飲服務行業需繳納哪些稅?稅率是多少?
一、餐飲業涉及的稅種及稅率: 1、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2、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9、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10萬元以上25%;10萬元以下的按所得額的50%計入,稅率20%); 10、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納稅申報期限 1、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等于次月10日內為限期繳納期限; 2、企業所得稅季后15日內(當地稅務機關確認按月繳納的,次月10日)為限期繳納期限,匯算清繳期限為4個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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