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二手房交易什么情況免征個人所得?
自2010年10月1日起,對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原則上實行核定征稅,核定征稅的比例暫按1%確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政策依據:
(1)《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2)《國家**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16〕108號)(3)《**國家**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
在杭州市,按照行規,二手房交易的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由哪方承擔?
二手房過戶雙方都要交稅。
1、契稅
支付方:買方
征收標準: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且為90平方米以下(含),稅率為總房款的1%;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的,稅率為總房款的1.5%。具體要求如下表:
2、增值稅
支付方:賣方
征收標準:營改增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實施,但二手房交易營改增具體實施時間尚未確定。具體要求如下:
注:過去征稅房價是含稅價,營改增后是不含稅價,稅率維持5%不變,實際稅收負擔降為4.76%。
3、個人所得稅
支付方:賣方
房產證(契稅完稅**)日期過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個人所得稅,否則征收相關費用,具體如下:
4、工本印花稅
支付方:買方
一般為5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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