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達起征點證明是什么?
“起征點”又稱“征稅起點”或“ 起稅點”,是指稅法規定對征稅對象開始征稅的起點數額。征稅對象的數額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部數額征稅,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簡單的說就是每個納稅人收入超過了規定的繳稅金額,就必須依法納稅。
因此“未達到起征點”表示是目前的收入還沒有達到個人所得稅繳納的要求,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具體的又可以細分為以下情形:1,工資收入少于個稅起征點,2.稅前收入減去三險一金小于個稅起征點;3.稅前收入達到納稅起征點,但扣除專項抵扣后,應納稅所得額小于0。
注意:這個增值稅起征點的范圍不含企業,僅限于個人或個體工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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