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險個人所得稅扣除是怎樣規定的?
**、**與**等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內容可以概括為:
從7月1日起,購買商業健康險就可抵扣個稅。如果是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也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予以扣除。
擴展資料
1、自行購買
對于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的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實行的是按年(月)限額據實扣除的辦法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收入-3500-“三險一金”-2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單位統一購買
試點地區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并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如發生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的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 應視同員工個人自己購買的,并入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并按規定的限額(200元/月)實行稅前扣除。
3、單位和員工共同負擔
以一個案例來分析即是某企業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符合文件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年保費為3600元,單位與個人各負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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