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股東和公司股東的利弊?
一、稅務上的比較
1、從被投資企業分紅時:
個人作為股東從被投資企業分紅時,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2條、第3條的規定,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稅目,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作為股東從被投資企業分紅時,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26條第2項以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3條的規定,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因此,公司取得分紅時,免征企業所得稅。
2、轉讓被投資企業的股權時:
個人作為股東轉讓被投資企業的股權時,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2條、第3條的規定,應按“財產轉讓所得”的稅目,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作為股東轉讓被投資企業的股權時,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6條以及《企業所得稅法》第5條的規定,轉讓企業股權時,需按25%的稅率,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的差額,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法律上的比較
根據《公司法》第20條第3款“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在滿足下列條件時,公司債權人有權要求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股東實施了濫用公司人格的行為,如人格混同、財產混同、虛假股東、不正當控制等;
2、上述行為造成了債權人利益的損害;
3、公司沒有清償能力。
綜上,使用公司的身份作為股東進行投資,在法律上的風險要小于以個人的身份作為股東進行投資。
企業股東由自然人代持,分紅要扣個稅嗎?
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四條 個人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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