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摘要]
節稅秘籍:你不知道的個稅新政,所得額不能再扣除!
1、稅前扣除額已不再
自2019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調整為每月“5000元”,但同時稅前扣除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租金”等項目已經取消了,所以在申報個稅時不能再憑借這些扣除項降低個人所得稅的繳納額。這也意味著稅后收入額將更高,個人所得稅繳納額也會更大。
2、專項附加扣除將影響稅務申報
個人所得稅新政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為國家首創,這些扣除都是補貼性質的,將對個人所得稅繳納產生直接的影響。在辦理個稅申報時,納稅人需要提供相應的相關材料,包括住房公積金賬號、父母血緣證明、子女學生證明等。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專項附加扣除只能在APP上進行**作,不能直接影響本月個人所得稅繳納額。
3、小心獎金、股票等收入的追溯征稅
新個稅政策對股票、獎金等收入的應稅選擇進行了規定,如股票等非固定周期的獎金在稅前會進行比較高的預扣率,并進行個稅預征和預繳。此外,獎金、股票等一旦被追溯認定,可能面臨追溯征稅的情況。如果追溯期過長,預扣率過低,則導致追繳的稅款比實際收入更高。
總結:賺得多繳得多,個稅必須繳納。新個稅政策的實施讓很多納稅人降低了繳稅的負擔,但同時也需要注意新個稅政策帶來的變化,積極獲取相關政策信息和材料,規避扣除漏洞,避免因疏忽而錯失了節稅的機會。
原創文章,作者:hello,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30527520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