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計算需要減去起征點嗎(個人所得稅費起征點)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計算需要減去起征點嗎
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是由國家法律法規來規定的,例如在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第七次修正,將工資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整至5000元。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為(收入-起征點)*稅率來計算。
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永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一洋臨媽專鮮開客張思開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置難回(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記十松封話傳液觀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牛遠見尼刑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持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書青言修驗缺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六副五排懷東利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球請拿致第時營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路復方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勝小形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罪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降措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只攻供幾六字軸古著補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擴理獨發證展資料: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參考資料來源:
其實這是我在悟空問答看到的,題主的意思是他的工資是4500元每個月,五月份的時候發了提成,工資加提成拿到手一共是6625元,他每個月有2499的房貸,也在個稅APP做了登記,結果單位扣了他19元的個稅,他想問是不是單位算錯了!本來是想回答的,但是看到標簽是社會和職場,為了俺的問答垂直度,只好忍痛放棄了!
大家知道,今年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和以往有兩大變化,一個就是采取了預扣稅發,另一個就是引入了專項附加扣除的概念。以往我國的個人所得稅,不外乎收入減去起征點,再減去必要的扣除數,乘以相關的稅率,再減去速算扣除數,得出應納稅額。自80年代以來,基本都是按照這個模式進行的,最多也就是起征點的不斷提高,由當初的800元經過幾次的變革,變成了如今的5000元罷了。
而今年,對于個人所得稅來說,可謂是有了劃時代的變化!具體的變化就是我上面所說的兩點。不知道別人是怎么看的,反正我是覺得今年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是非常非常之相似!我們來看企業所得稅,按季預繳,來年匯算清繳,多退少補。而今年的個人所得稅呢?按月預繳,來年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嘎嘎。是不是看著很像啊?企業所得稅計算的時候,都是用累計的收入減去累計的成本費用啥的,得出利潤,正數,就預繳所得稅,利潤乘以稅率減去已繳的所得稅,得出本季應繳的所得稅,負數,就不繳!個人所得稅呢?累計收入減去累計起征點再減去法定扣除及專項附加扣除,正數,乘以相關稅率減去已繳稅款得出本月應繳稅款。負數,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是不是很像?
回歸本題,月薪4500,加提成拿到手6625,扣了19元的個稅,本人有房貸每月2499元,這個個稅扣的是否正確呢?為了省事兒,這里暫且估算題主的社保每個月是500元啦,主要是為了計算方便!
下面俺們按題主有無社保來分析下:
一、題主無社保;
個稅為19元,可知是屬于3%那一檔的,19/3%=633.33,故而應稅所得為25633.33元。
房貸2499,可抵扣1000,4500*5-(5000+1000)*5+提成=25633.33,得出提成為33133.33元,但是根據這33133.33的提成,到手的工資絕對不等于6625元,故此題主無社保的假設不成立,放棄!
二,題主有社保,每月500元;
個稅為19元,可知是屬于3%那一檔的,19/3%=633.33,故而應稅所得為25633.33元。
房貸2499,可抵扣1000,4500*5-(5000+1000+500)*5+提成=25633.33,得出提成為
35633.33元,這35633.33的提成更不可能得出到手工資6625的結論啦,故此這個假設暫時也放棄!
寫到了這里,我們不妨大膽的設想一下,是不是有可能單位財務部門沒有按照個稅預繳來計算個人所得稅呢?咱們不妨按照去年的個稅公式來計算一下,還是按照題主有無社保來計算:
一,題主無社保
(4500-5000-1000+提成)*3%=19,得出提成為2133.33元,提成+工資為6633.33元,減去個稅149元,實發6614.33元,和6625相差甚近,采納!
二、題主有社保,每月500元
(4500-5000-1000-500+提成)*3*=19,得出提成為2633.33元,提成+工資為7133.33元,和6625,相差甚遠,放棄!
所以經過上述的計算,我們大概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由于題主一向工資低于起征點,雖然還有專項附加扣除,但是由于達不到繳納個稅的條件,所以有可能該單位的財務一直沒有考慮累計扣稅的問題,而由于題主5月份拿到了提成,單月工資超過了起征點,達到了繳納個稅的條件,所以該單位的財務想當然的就用去年的計算個稅公式算出了題主的實發工資和個稅,但是卻忽略了今年個稅是累計扣稅,按照題主的工資以及提成 ,即使當月超出了起征點,但是按年累計來計算的話,題主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故而題主單位的財務應該是算錯了!
而且根據上述的計算,我們還能從側面反映出題主所在的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這在今年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收到懲罰,不為職工繳納社保的單位不是好單位!!!
題主不要光糾結于個稅計算的問題,社保反而是個大問題,這更需要你去關注和解決!!!
拓展知識:
個人所得稅計算需要減去起征點嗎
如果工資薪金所得,那么用工資薪金,減去起征點,減去社保,在減去專項附加扣除,之后得到的金額,乘以相應的稅率,就可以得到個稅。
個人所得稅計算需要減去起征點嗎
應發的工資減去五險一金里個人負擔的部分,減去專項附加扣除,5000元以上的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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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計算需要減去起征點嗎
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歡迎關注,點贊,下次精彩內容推薦,業務辦理請私信,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您清楚么?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講吧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扣繳義務人應當在代扣稅款的次月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個人的有關信息、支付所得數額、扣除事項和數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額和總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資料 2、哪些情況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所得 3、新個稅法怎么計算工資薪金? 2019年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稅法,明確了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 累計預扣法 計算公式為: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方法,基本平移了現行稅法的扣繳方法,特別是平移了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費用按800元計算的規定 這種預扣預繳方法對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來講既容易理解,也簡便易行,方便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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