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個人所得稅計算(8000個人所得稅計算)
前沿拓展:
8000個人所得稅計算
個人出租房屋個稅是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在計算房屋租賃所得時,還需要考慮應繳其他稅費、修繕費和法定除費用因等幾方面的因素。
2、可先扣除出租財產過程中繳納的有關稅費,如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3、能提供依據證明由出租人負擔的該出租房屋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每月一次扣除以800元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下次扣除直至扣完為止)后。
4、然后再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月租金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標準20%后,余下的為應納稅所得額。
5、應納稅所得額×10%=應繳個人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稅額。當然了征收機關為了計算方便,也有采絕依居緊用核定一個征收率的方法,按出租收入你巴年層類失者北蒸續造總價直接計算方法的。如:應交個人所得稅=租金(不含增值稅)×1.5%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姜鑫 9月27日晚間,市場被一則消息刷了屏,個人養老金制度最為核心的稅收優惠政策明確——對繳費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征稅,領取收入的實際稅負由7.5%降為3%。
這也意味著個人養老金制度建設邁出了關鍵一步。對于個人來說,稅收方面的優惠直接影響到參與者的錢袋子,無論是看重稅前扣除的中青年,還是看重免稅投資收益的財富人群,都將在參與上會有更大的積極性。
那么,制度為何這樣設計?稅收優惠又會給我們帶來怎樣的好處?
回答這些問題要先從制度設計本身說起。
今年4月,國務院發布《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在**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
《意見》還稱,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并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因此,彼時市場最為期待的,就是會有怎樣的稅收優惠政策推出。
其實,此前我國早有類似嘗試,2018年4月2日,五部門正式印發《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根據試點制度設計,試點地區16周歲以上,且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繳納個稅人群可以參保,被保險人在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后,可以申請領取養老年金。繳費期稅延額度為每月/年工資的6%和1000元/月或12000元/年兩者取小,領取期商業養老金收入的25%部分免稅,其余75%按照10%的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即領取期實際稅率為7.5%)。
養老年金分為終身或者15年、20年固定期限領取,可選擇按月或按年領取兩種方式。例如,一名30歲的投保人投保收益確定型稅延產品,以最高稅延額度年交12000元保費計算,繳費期限30年,領取年限15年,退休后每月稅后可領取養老年金約4200元;領取年限20年,退休后每月稅后可領取養老年金約3400元。
不難發現,個人養老金制度的稅優制度框架下,已經有所升級。按繳費30年,領取15年每月領取額4200元計算,稅收優惠后每月領取額度可增加至4400元。
針對稅延養老保險的試點,江蘇銀保監局副局長李金輝曾在《**金融》雜志撰**過這樣的計算,試點政策規定參保人退休后需按照領取金額的7.5%繳稅,考慮到領取時繳納基數含全部投資收益,以及貨幣時間成本等因素,政策優惠對當期個人所得稅稅率10%(月收入8000~17000元)的參保人群意義不大;對于當期個人所得稅稅率3%(月收入5000~8000元)的參保人群,甚至會出現領取期稅率與當期稅率倒掛,大大削弱了上述人群的參保積極性。從試點情況看,個稅稅率在20%以上的高收入人群最有動力購買稅延養老產品,但這部分人群占比相對有限。而稅率降低至3%后,對于月收入5000元以上群體參與的吸引力是增加的。
“國家通過稅收政策支持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與其他市場化運營的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互相補充、相互促進。因此,個人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處,就是可以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司長聶明雋曾在國新辦發布會上如是表示。
《通知》在設計中,除明確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還表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
目前,12000元的扣除額可以覆蓋多少群體?
人社部發布的《2021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21年,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48074萬人(參保職工人數為34917萬),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54797萬人(實際領取待遇人數為16213萬人)。
有專家表示,除城鎮職工全體外,二元勞動力市場也亟需個人養老金。且應該與第一、第二支柱相比,第三支柱能夠下沉、觸達并覆蓋到非正規就業。除正規就業人員,靈活就業等人員也應該規劃個人的養老問題。
在產品選擇上,《通知》明確,個人養老金參加人可以自由選擇賬戶內資產可購買的金融產品。經過多年發展,我國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產品已覆蓋銀行、保險、基金等領域。
參考稅延養老保險,2018年試點以來,銀**共批準23家保險公司經營稅延養老保險,合計推出了66款稅延養老保險產品,整體分為A、B1、B2、C四類,其中A類為固定收益產品,B1類為保底收益產品(月結),B2類為保底收益產品(季結),C類為浮動收益產品。合同生效后,投保人可根據自身需求,在不同類型產品之間進行靈活轉換。
而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后,參與者的選擇也將從保險公司產品拓展至銀行、公募基金、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可更好滿足不同風險偏好的需求。
而在個人賬戶方面,據了解,已有試點國有大行面向首批小部分客群內測個人養老金賬戶,相關客戶已能在該行的手機銀行APP上看到“個人養老金”專區,該專區顯示“您尚未簽約個人養老金賬戶”,并且設置了“去簽約”按鍵。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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