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的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個人所得稅稿酬所得怎么計算)
前沿拓展:
稿酬的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
1、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
2、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
個人所得稅稅場環耐四北細懷范早術縣額=[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
14%=20%×(1-30%)
以上明白了嗎?
他只是省略了公式而以。
最新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勞務報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其計算公式為:
?。ㄒ唬┟看问杖氩怀^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
?。ǘ┟看问杖朐?000元以上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三)對收入畸高的,實行加成征收:
1、不超過20000元的部分 20%
2、超過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速算扣除數 20003、超過50000元的部分 40% 速算扣除數 7000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范圍
1、工資、薪金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8、財產租賃所得;
9、財產轉讓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經國務院**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可以退嗎?
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原則上是不可以退的。但個稅改革后,個稅的計算方法發生了改變,即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稅,實行多退少補。當納稅人多繳納個人所得稅,可以予以退款。
拓展知識:
稿酬的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
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定額減除費用800元;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故其實際稅率為14%,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 個人所得稅法 實施條例》第六條,個人所得稅 法規 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 工資 、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 專利權 、 商標權 、 著作權 、非 專利 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 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 合伙企業 的個人 合伙人 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 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 養老保險 、基本 醫療保險 、 失業保險 等 社會保險 費和 住房公積金 等;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 住房貸款 利息或者住房租金、 贍養老人 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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