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后稅前工資計算(稅后工資怎么計算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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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后稅前工資計算
摘要 你好,如果按最新的2000元扣稅標準,公式如下: 11000-(11000*19%)-2000=6910*20%-375=1007 1007就是你的個人所得稅,社保和公積金按19%算所以: 11000-2090-1007=7903 7903就是你的到手工資。 咨詢記錄 · 回答于2021-10-21 稅前工資 11000 稅后工資多少?我國現在的計算公式是怎樣? 你好,如果按最新的2000元扣稅標準,公式如下:11000-(11000*19%)-2000=6910*20%-3核力積季亂假棉75=10071007就是你的個人所得稅,社保和公積金按19%算所以:11000-2090-1007=79037903毫終意居六直界食對就是你的到手工資。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你哦
在法定情形之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用人單位需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經濟補償金是應當依據勞動者稅前工資計算還是稅后工資計算呢?下面我們來看看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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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動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中,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是有償勞動,用人單位需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向勞動者按月支付勞動報酬,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工資。
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權利義務關系,如用人單位存在導致勞動合同關系解除的情形,則需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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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由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和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決定。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半年支付半個月工資,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視為一年,半年以下的視為半年。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即經濟補償金受雙重標準限制,其一為工資額度不得超過工作地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其二為年限限制,職高不得超過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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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中的工資進行了解釋性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如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低于工作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則以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準。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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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注意了,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是“應得工資”。應得工資是指未扣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扣款的所有應發工資總和。而實發工資是指實際到手的工資,即已扣稅、社保費、公積金等費用。
參考案例:湖南省高級****(2016)湘民再109號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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