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積分入學怎么算(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積分入學)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積分入學怎么算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料傳們細叫案職的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來自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
(工資、薪金響大副景仍洋風南所得適用)
級數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元)稅率(%)速算扣除數
1、不超過領趕木漸陽擊十試1500元,30
2、超過1500元至4500元,10,105
3、超過4500元至9000元,20,555
4、超過9000元至持鹽35000元,25,1005
5、超過3500此曲干需根0元至55000元,30,2755
6、超過550矛漸宜見德陳來溫湖協00元至80000元,35,5505
7、超過800微縣秋棉江困湖包把謂00元,45,13505
其中2個10000的要先減去3500再減去三險一金后計算
個人所得稅率是個人所得稅稅額與應奏波茶層納稅所得額之間的職損也比例。個人所得稅率是由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根據個人的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收入達到繳納標準的公民應盡的義務。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信息系統經廣州市來穗人員**局升級改造,已于2022年2月21日上線試運行,請有積分入學申請需求的來穗人員及時登錄系統,申辦個人積分或對已有核定的積分進行積分轉換和積分調整。
一、積分制入學申請對象
(一)來穗人員需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且其在廣州市居住并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截至提出入學申請當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請入學的適齡子女持有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滿1年。
(二)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應于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未取得小學學籍;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應提供當年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全國學籍證明。
二、積分制入學申請流程
(一)申報、核定積分
根據《廣州市來穗人員**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穗來穗規字[2021]1號)的有關規定,廣州市來穗人員須申報并核定積分后才能申請積分制入學等公共服務。
積分制入學遵循個人自愿、屬地申辦、統分結合、動態調整的原則,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局網站(http://lsj.gz.gov.cn/)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信息系統”注冊并按要求填報資料,預審通過后,于2022年3月30日前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居住證所在鎮街積分制受理窗口進行積分受理核驗,完成正式積分申請。我區積分計算時間節點為2022年4月30日止。經審核、認定的積分分值,將作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的重要依據。未取得核定積分分值的,將不能提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已有個人核定積分的,須注意積分計算時間節點,及時在系統提出積分調整。
(二)積分制入學申請
符合條件(詳見積分制入學申請對象)的申請人于2022年5月12日-16日期間登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積分入學相關指引,以子女姓名注冊并上傳積分入學申請信息。
番禺區2022年積分制入學申請的后續具體安排,敬請家長關注“廣州番禺教育”“番禺來穗”微信公眾號,密切留意有關中小學招生信息的發布。
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申請入讀公辦學校
起始年級積分項目及標準一覽表
不知道怎么核算分數的朋友們,
可以直接留言。
三、學位分配原則
父(母)或監護人雙方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信息系統”審核、認定積分分值后,統一通過“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網上平臺進行積分制入學申請并最終完成積分入學的分數審核和確認。積分分兩個批次計算及排序(注:如上級積分政策文件對積分批次計算有修改,我區積分政策文件也將作相應修改):
(一)第一批:“五年”優先。根據有關規定,父(母)或監護人任一方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即在番禺區居住并連續辦理有效居住證滿五年(截至積分入學申請月的上月底)、在廣州市有穩定職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五年(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信息系統”審定結果為準,以下簡稱滿足“五年”條件),其適齡子**先獲得公辦學位分配。如所選志愿學校學位不足,則在全區尚有剩余積分學位的學校進行本批次補錄(不受學區限制)。
(二)第二批:普通積分。不滿足“五年”條件的,為學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請入學地在滿足“五年”條件入學申請人學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則按本批次的入學申請人所得積分高低排序進行學位分配。
2022年廣州各區積分入學工作陸續開始了,廣州入戶,入學答疑【眾維廣州入戶中心】
拓展知識:
個人所得稅積分入學怎么算
積分入學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關于積分入學如何得積分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積分入學如何得積分 篇1
(一)文化程度
1.高中(中技或中職)及以下學歷,30分;
2.大專學歷,60分;
3.本科學歷,80分;
4.碩士研究生或以上學歷,100分。
高級技工學校和**學院畢業生分別參照大專和本科學歷積分。
(二)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資格
職業資格與專業技術職稱
(1)初級工,10分;
(2)中級工,30分;
(3)高級工或初級職稱,50分;
(4)**或中級職稱,70分;
(5)高級**或高級職稱,100分
(三)服務年限
在東莞行政區域內就業或經商:
1.工作累計1-2年的,每滿1年1分;
2.工作累計3-5年的,每滿1年2分;
3.工作累計6年及以上的,每滿1年3分。
(四)參保年限
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包括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每繳納1個險種每滿1年1.5分
(五)居住時間
在行政區域內居住的時間
1.居住累計1-2年的,每滿1年1分;
2.居住累計3-5年的,每滿1年2分;
3.居住累計6年及以上的,每滿1年3分。
(六)納稅情況
個人近3個年度在本市內納稅情況(該項可合計國稅、地稅稅款的分值,最高不超過100分):
1.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滿3000元的,10分;滿4000元的20分;滿5000元及以上的30分。
(2)除工資薪金外的其他個人所得稅:每滿1000元積1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
2.個體工商戶納稅
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繳納的稅額,每滿1000元積1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3.企業納稅
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企業的股東或合伙人,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每滿3萬元積10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4.房屋契稅在我市購買住房所繳納的房屋契稅,每滿1000元積1分,多套房屋契稅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七)參加社會服務情況
1.近5年在莞參加義務獻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過20分;
2.近5年在莞參加市志愿者聯合會及其會員單位組織開展的志愿服務,每滿50小時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3.申請人(學生本人)近5年在莞參加市志愿者聯合會及其會員單位組織開展的志愿服務,每滿50小時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八)接受教育情況
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
1.在我市批準開辦的幼兒園接受1年學前教育的,3分;
2.在我市批準開辦的幼兒園接受2年學前教育的,6分;
3.在我市批準開辦的幼兒園接受3年學前教育的,10分。
積分入學如何得積分 篇2
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計分標準由三部分組成,即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其中基礎分指標包括個人素質、參保情況和居住情況三項內容,附加分指標包括個人基本情況、人才崗位、專利創新、表彰獎勵、社會貢獻、納稅情況、兒童隨行卡辦理、社會教育、基礎教育等九項內容,扣減分指標包括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違法**兩項內容。
入學(住公租房)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
入戶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積分指標及分值如下:
一、基礎分
(一)個人素質積分=文化程度得分+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得分。
1.文化程度得分。
得分標準:初中積5分;高中(中技、中職)積10分;大專積60分;本科及以上積80分。按最高學歷計分,不累積計分。
2.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得分。
得分標準:按最高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計分,不累積計分。
(1)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
初級技工積5分;中級技工積10分;高級技工積15分;**、專業技術資格初級積30分;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中級積40分;專業技術資格高級積50分。
(2)企業評定的相當崗位等級技術技能。
在建立嚴格規范的專業技術、技能崗位等級和職業發展通道,符合一定條件的本市大型骨干企業就業,從事專業技術、技能崗位工作滿一定年限的流動人員,經企業評定的崗位等級相當于初級職稱或高級工水平的,積15分;相當于中級職稱或**水平的,積30分。此項積分只計入積分入戶總積分,具體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訂。
(二)參保情況積分。
得分標準:在中山市內參加社會保險,每滿半年積7.5分,可累積計分,不滿半年不計分。
(三)居住情況積分=房產情況得分+辦理居住證(或暫住證,下同)年限+住房公積金繳交情況得分。
1.房產情況。
得分標準: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在中山擁有合法房產(住宅)積150分。每套房產限成功申請一次積分入戶及一對夫婦申請積分入學。
2.辦理居住證年限。
得分標準:累積辦理居住證時間每滿半年積5分,可累積計分,不滿半年不計分。
3.住房公積金繳交情況。
得分標準:
(1)按規定在本市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積6分;
(2)在本市按月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每繳交3個月,積1.2分,累計最高限30分。
二、附加分
(一)個人基本情況積分=年齡得分+衛生和計劃生育情況得分。
1.年齡。
得分標準:45周歲以下,年齡每減少1歲積1分,最高積15分。
2.衛生和計劃生育情況。
得分標準:
(1)自覺為子女參加中山市計劃免疫,積1分;按程序完成國家一類疫苗接種的,積2分;子女按規定完成健康檢查,積1分。
(2)完成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所有項目的,積1分;在懷孕12周前到我市助產機構建卡,并按規定落實5次孕期健康檢查的,積2分;未在12周前建卡,但已落實5次孕期健康檢查的,積1分。
(3)在中山簽訂了《家庭醫生式服務協議書》,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均在中山建立了完整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積2分。
(4)申請人在離開戶籍地前辦理了國家統一格式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廣東省統一格式的《計劃生育服務證》,到達中山市后按照有關規定在居住地衛計部門進行驗證,并按照證件的管理年限及時換證,積3分。申請人一個月前已在中山市計劃生育信息系統辦理信息登記的,積1分。
(5)申請人夫妻雙方無違法生育行為,積100分。
(6)申請人夫妻有違法生育行為,均已接受處理完畢,積60分。
(5)和(6)項積分只計入積分入學總積分。
(二)人才崗位積分。
1、高新技術企業工作技術人員。
得分標準:在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就業的技術人員,每滿1年積5分,最高限30分。具體辦法由市科學技術局制訂。
2、總部企業工作技術人員。
得分標準:在我市總部企業就業的技術人員,每連續滿1年積5分,最高限30分。具體辦法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制訂。
工作企業同時為高新技術和總部企業的,不重復計分,按最高單項分值計分。
3、環衛工作人員。
得分標準:在中山市從事環衛工作滿3年積15分,每增加1年再積5分,最高限30分。
(三)專利創新積分。
得分標準:近5年內在中山市獲得國家授權并有效的發明專利在遞交申請時記載的發明人,每項積15分,發明人為多個的.,按實際發明人數進行平均計分,最高限30分。
(四)表彰獎勵積分。
得分標準:近5年內在中山工作生活期間,獲得中山市鎮區**委(**工委)、**(辦事處)、處級行政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20分;獲得中山市**委**或廳級以上行政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40分。按最高表彰嘉獎和榮譽計分,不累積計分。
(五)社會貢獻積分。
得分標準:近5年內在中山從事社會服務按以下標準計分。
1.參加志愿服務滿50小時積4分,此后每滿10個小時積1分,最高分限20分。
2.參加無償獻血每滿100毫升積1.5分,機采血小板每1U積3分,最高限15分。
3.在中山登記成為中華骨髓庫志愿者,積3分;成功實現骨髓捐獻(造血干細胞),積50分。(此項積分不受近5年限制)
4.個人捐贈每滿1000元積3分,最高限15分。(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認定的中山市慈善公益組織)
5.按有關規定在中山市積極舉報火災隱患或違法**線索的,經核查屬實后,每宗積0.3分,最高限20分。
6.提交積分制管理申請時,擔任中山市流動人口和出租屋****聯絡員,且在聘期內的,積10分。
7.在全市兩新組織中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積極參與各項社會服務,在中山市兩新組織**積分服務網取得相應積分的,每滿1000積分積0.5分,最高限30分。
(六)納稅情況積分。
得分標準:近5年內個人在中山市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款每滿1000元積1分,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累計繳納除個人所得稅外的其他稅款每滿1萬元積1分(個人繳納的其他稅款以經營實體中個人的出資比例計算),最高限300分。
(七)兒童隨行卡辦理積分。
得分標準:主動到流動人口管理部門為子女辦理登記手續,并領取《十六周歲以下兒童隨行卡》的,積3分。
(八)社會教育積分。
得分標準:近3年內在中山市積極參與社區活動、社會教育培訓,提升自我素養,獲得團**、市婦聯、市總工會、市廣播電視大學頒發認可的結業證書,每次積2分;不同類別的課程培訓結業可累計積分,最高限10分。
(九)基礎教育積分。
得分標準:
1.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流動人員子女在我市全日制幼兒園(含公辦和民辦)接受學前教育每滿1年積1分,最高限3分。
2.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流動人員子女在我市全日制小學(含公辦和民辦)連續就讀每滿1年積1分,最高限6分。
此項積分只計入流動人員子女積分入學總積分。
三、扣減分
(一)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減分。
減分標準:違反政策生育(含收養)子女的,每生育一個子女扣60分。
(二)違法**減分。
減分標準:
1.近3年內曾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每次扣30分。
2.近5年內曾受過刑事處罰扣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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