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的進項稅額怎么算(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
前沿拓展:
一、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農產品的進項稅額:
a、增值稅專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一般納稅人:票據注明的進項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票據注明的金額*9%
b、農產品收購**或銷售**:注明的買價*9%
【提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4、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的進項稅額:
a、增值稅電子普通**:**上注明的稅額
b、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c、鐵路車票: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d、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5、自境外單位或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下列非正常損失不得抵扣的情形:
a、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b、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c、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不動產在建工程,以及其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提示】非常正常損失指: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等。
3、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4、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
三、進項稅額抵扣的特殊規定
1、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2、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勞務事后改變了用途,應當將該進項稅額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外購項目的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3、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服務,發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情形的(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和免征增值稅項目除外),應當將該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確定進項稅額的,按照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4、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凈值×適當稅率
5、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非正常損失,或改變用途,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a、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b、不動產凈值率=(不動產凈值÷不動產原值)×100%
6、從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規定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7、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可在用途改變的次月按下列公司計算進項稅額:
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凈值÷(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8、按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改變用途,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項目的, 按照下列公式在改變用途的次月計算進項稅額:
可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扣稅憑證注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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