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費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稿費的個人所得稅怎么算)
前沿拓展:
稿費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
每次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繳稅所得額×20%×(1-30%)
1、每次稿費收入等于小于4000元時,應繳稅所得額=每次收入-800
2、每次稿費收入大于4000元時,應繳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稿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繳稅所得額。
今天和朋友一起討論勞務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單次的計算方法能看懂,但是年終匯繳清算的時候就看不懂了。查看了相關文件內容,解釋如下: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大白話的解釋就是因為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的稅率都不一致,比如工資薪金是3%-45%,勞務報酬是20%、30%、40%,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是20%,但這四種所得都要并入綜合所得,一起按年算總賬,適用相同的3%-45%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這樣就會導致你可能預扣預繳階段交多了,你就退稅;交少了,你就補稅;交得不多不少剛剛好,那就不用匯算了;二是你可以享受的一些扣除在預扣預繳階段沒有充分享受,比如大病醫療支出,或者符合條件的公益捐贈支出,在年度匯算階段把信息補充完善,很可能實現退稅;或者你在預扣預繳階段享受了不符合條件的扣除,在年度匯算時更正,也可能需要補稅。
拓展知識:
稿費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
居民個人預扣預繳公式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所得(不超過4000元)- 800元)*70%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所得(超過4000元)×(1 – 20%))*70%
應預扣預繳稅額 =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稿酬所得 ≤ 800元
個稅=0元
800元 < 稿酬所得 ≤ 4000元
公式
個稅=(收入-800)×70%×20%
栗子
(3600元)
個稅=(3600-800)×70%×20%=392元
稅后=3600-392=3208元
稿酬所得 >4000元
公式 個稅=收入×(1-20%)×70%×20%
栗子
(15000元)
個稅=15000×(1-20%)×70%×20%=1680元
稅后=15000-1680=13320元
稿費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
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基本稅率為20%,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即14%
應納稅額的計算
(1)原始收入不足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2)原始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扣繳義務人申報的納稅資料,稅務機關應嚴格審查核實。對《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和《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沒有按每一個人逐欄逐項填寫的,或者填寫內容不全的,主管稅務機關應要求扣繳義務人重新填報。已實行信息化管理的,可以將《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
《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填寫實際繳納了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的情況;《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填寫支付了應稅收入,但未達到納稅標準的納稅人的情況。
申訴已通過。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1120498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