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盤虧進項稅額轉出怎么算(存貨盤虧進項稅額轉出怎么算)
前沿拓展:
企業經常會遇到存貨發生盤虧或報廢而產生損失的情況,那么這部分損失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并在所得稅申報時進行稅前扣除?企業又需要留存哪些資料以備稅務局核查?相關進項稅是否需要轉出?本文對存貨損失的會計處理及相關的稅務處理進行了介紹。
1、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發現并查明存貨發生盤虧或毀損時,應先將存貨價值計入“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待報經批準之后再根據不同具體的原因,計入相關損益科目:
① 盤虧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② 報經批準后:企業查明原因,存貨盤虧或毀損是由計量差錯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時,此部分金額計入“管理費用”;相關責任人員或保險公司的賠償款計入“其他應收款”;因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因素造成的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
營業外支出
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③ 直接出售報廢的存貨殘料取得收入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報廢存貨殘料的價值)
④ 存貨盤虧及報廢屬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造成的非正常損失,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已抵扣的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賬務處理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存貨損失稅前扣除申報方式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件的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存貨損失,其計稅成本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歷年的相關稅收公告規定有:
① 《國家**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公告2011年第25號)第九條規定,企業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應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正常損耗以外的存貨損失,應以專項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企業無法準確判別是否屬于清單申報扣除的存貨損失,可以采取專項申報的形式申報扣除。
② 《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18年第15號)規定則取消了專項申報及清單申報,公告規定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本公告規定適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盡管取消了專項申報及清單申報,但針對這兩類申報方式的財損留存備查資料,稅務局有不同的規定:
新公告要求企業在申報存貨損失時需留存相關資料,以備后續稅務局調查或進行稅務稽查,且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這就為許多企業存貨損失的申報埋下隱患,若留存資料不完善或存在漏洞,在稅務局后續檢查時可能存在需要補繳所得稅款及稅收滯納金的情況,需要企業引起重視。
2、存貨損失稅前扣除金額確定及證據材料歸納
存貨損失是指有關商品、產成品、半成品、在產品以及各類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發生的盤虧、變質、毀損、報廢、淘汰、被盜等造成的凈損失,當企業存貨發生損失時,需根據存貨發生損失的不同情況確認損失金額并留存相關證據材料。下表對存貨損失金額、政策規定和實務中申報存貨損失需留存備查的資料進行了歸納:
3、存貨損失的進項稅相關處理
根據《**國家**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年36號)第二十七條規定,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關于企業存貨及固定資產發生的非正常損失,《中華****增值稅條例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因自然災害(比如大雨沖毀存貨)或正常的儲存過程中產生的損耗(比如揮發性氣體)及產品過期造成的損失等原因,其進項稅額準予抵扣。因管理不善造成存貨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造成的非正常損失,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已抵扣的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在確定存貨的正常損失及非正常損失,實務中常常伴隨很多爭議。例如:
① 醫藥公司的存貨多為具備一定有效期的藥品,許多藥企在銷毀過期藥品時將這部分損失認定為是經營過程中的合理損耗,未做進項稅轉出處理。實際在申報此部分資產損失時需根據存貨的特征進行判斷,若此批藥品有效期較短,且屬于企業正常經營銷售范圍內的存貨,企業過去經營過程中也出現過較多類似的報廢情況,可結合具體存貨性質歸類為正常損失;若企業部分商品受市場影響產生損失,企業需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認定報告等,以證明該部分損失為正常損失,而非因企業管理不善造成的毀損,損失在稅前扣除,其相關進項稅不做轉出處理。
② 商業零售企業在申報存貨報廢損失時也應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當企業銷售的存貨為保質期較短的蔬菜、肉制品、水果鮮花等生鮮時,存貨因過期、**等正常因素形成損失,則認定該項損失為存貨正常損失,予以稅前扣除,且進項稅額無需轉出;若企業銷售的存貨為保質期較長的商品,在申請因過期而報廢的存貨損失時,需提供證明該批存貨是否因管理不善造成毀損,若此部分損失因管理不善產生毀損,則需作為非正常損失進行納稅申報,購進該批存貨時的進項稅需做轉出處理。
綜上,當企業發生存貨損失時,應當按照存貨損失的種類,準確計算稅前扣除額,留存相關證據材料,正確處理增值稅進項稅額,確保企業所得稅申報及會計處理正確。此外,正常損失還是非正常損失需企業結合具體經營及存貨損失情況進行判斷,以免在稅務局進行稽查時發現留存備查的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允許該部分損失在稅前扣除,導致出現企業需補繳稅款及滯納金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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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存貨盤虧進項稅額轉出怎么算
1、盤盈的會計處理:
首先:
借:原材料
貸: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然后,經批準:
借: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營業外收入
最后:
借:營業外收入
貸:本年利潤
2、盤虧:
批準前:
借: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原材料
批準后,由于企業管理原因:
借:管理費用-存貨盤虧
貸: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存貨盤虧進項稅額轉出怎么算
要做增值稅處理,具體的會計帳務為:
1、存貨盤盈時: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等存貨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流動財產損益
2、存貨盤虧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流動財產損益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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