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所得稅怎么算(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怎么算)
前沿拓展:
問題
我單位有員工王先生,2016年1~2月在A公司任職,3~4月在我公司任職,A公司與我公司為關聯(lián)單位,2016年底王先生取得A公司的全年一次性獎金6萬元。請問,A單位把王先生年終獎電匯給我公司,我公司是否可以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怎么做分錄?
專家回答
你單位可以代扣個人所得稅,需要根據(jù)其在A公司的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00號)的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根據(jù)《國家**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的規(guī)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因此,離職員工取得原任職單位發(fā)放的年終獎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可以采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算法,但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計算代扣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來源:中稅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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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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