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速算扣除數2020(個人所得稅速算扣除數是怎么計算出來的)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速算扣除數2020
基本公式: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基本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專項扣除指三險一金。
專項附加扣除指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我國正式實施新稅法,新稅法主要包含新個稅稅率表、專項附加的相關政策以及累計預扣算稅法。
1、新個稅稅率表其實與去年的10月1日就已經實施,我國新個稅的應納稅額依然是劃分為7個基數,各級對于的稅率也未發生變化,但是各級直接的應納稅額范圍有所不同;
2、專項附加扣除是指納稅人如果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租金、房屋貸款利息、贍養老人方面的費用支出,那么可以在扣除起征點和五險一金的基礎上再享受專項附加抵扣,可以降低納稅人的應納稅額;
3、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專項扣除-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擴展資料
2019年2月份將第一次按照新稅法申報個人所得稅,對應的是2019年1月份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
比如2019年1月份應付張三工資1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當月免稅收入為0元,當月專項扣除為2000元,專項附加扣除合計為3000元,無其他扣除,則應納稅所得額=15000-5000-0-2000-3000-0=5000元,不超過36000元,根據表一對應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元。
故:應納稅額=5000*3%=150元。
提示,企業應當在2019年1月份發放工資環節按照上述規則計算預扣2月份應申報的個人所得稅150元。
假設2月份仍應付張三1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當月免稅收入為0元,當月專項扣除為2000元,專項附加扣除合計為3000元,無其他扣除,則1月、2月累計應納稅所得額=(15000+15000)-(5000*2)-0-(2000+2000)-(3000+3000)-0=10000元,不超過36000元,根據表一對應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元。
故:累計應納稅額=10000*3%=300元。
3月份申報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300-150=150元。
提示,企業應當在2019年2月份發放工資環節按照上述規則計算預扣3月份應申報的個人所得稅150元。
以后每個月以此類推,直到2020年1月申報2019年12月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這就是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三款所指的納稅年度。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從2022年3月1日起開始。為幫助廣大納稅人準確把握政策,正確辦理年度匯算,5月25日,本報與市政務公開辦聯辦的《民生連線》欄目,邀請國家**沈陽市稅務局有關人士做客沈陽日報社5G直播間,就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相關政策進行介紹,并現場回答讀者和網友提出的問題。
本期嘉賓:國家**沈陽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四級調研員 秦簫(右)
【連線實錄】
問:我去年忘記進行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了,今年可以補申報嗎?
答:可以。納稅人若未進行2020年度綜合所得匯算,可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等渠道盡快完成。
問:補繳應匯算的稅款,有滯納金嗎?有的話,滯納金是多少?
答:對于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如在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并補繳稅款,稅務部門將依法從稅款滯納之日起,到稅款繳納之日止,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問: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該怎么辦理年度匯算?
答:您取得的符合條件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在年度匯算時可以并入綜合所得計稅,也可以選擇單獨計稅,選擇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不納入年度匯算范圍。在使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申報時,您可以在申報表“工資薪金”項下的“獎金計稅方式選擇”中選擇將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
當您變更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時,應納稅額一般而言會發生變化,請留意。同時,您可根據調整前后的變化情況,選擇合適的計稅方式。
問:是不是直接確認稅務機關預填的申報表項目數據就可以了?
答:不是。稅務機關預填的申報表項目數據,是為了方便納稅人,事先根據納稅人、扣繳單位申報的數據等按一定規則填寫的,但可能與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存在一定出入,還需要納稅人據實對預填的信息進行確認、補充或完善。
問:對收入納稅信息有異議怎么辦?
答:您在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詢本人的收入納稅記錄時,如對相關數據有疑問,可就該筆收入納稅記錄咨詢支付單位。如果您確定本人從未取得過記錄中的某一項,您可直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就該筆記錄發起申訴并進行承諾,申訴后該筆收入將不納入您年度匯算。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該筆收入,僅是對相關金額有異議,可先聯系支付單位請其更正,單位拒不更正或無法聯系到單位的,再通過上述渠道進行申訴。
問:我在線上辦理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時,提示顯示:“您已在經營所得匯算清繳中填報了減除費用,不可以重復扣除”,應如何處理?
答:此情況是因為該個人已經申報了經營所得的匯算清繳,且費用扣除已經按照6萬元扣除。若無法確認是否已經按照6萬在經營所得中扣除,或者不清楚是否申報了經營所得,可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版(https://etax.chinatax.gov.cn/),點擊上方的“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未完成”或者“已完成”里可以查詢申報繳款記錄,點擊“查看詳情”可以看到明細數據。
若確實申報,但是與個人實際情形不相符,或想要選擇在綜合所得中扣除的,可以對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報表進行更正申報或作廢重新申報。
問:大病醫療的相關數額怎么填,有地方可以查詢嗎?
答:可以查詢。醫療保障部門會向納稅人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您可通過手機下載“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并注冊、登錄、激活醫保電子憑證后,通過首頁的“年度費用匯總查詢”模塊查詢。建議您日常也保存好相關票據備查。
問: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如何在年度匯算時扣除?
答:如您在預扣預繳階段沒有通過單位進行扣除或未充分扣除,可以在年度匯算時補充填報相關捐贈信息。如您已在預扣預繳階段申報了捐贈扣除,在您使用網絡渠道辦理年度匯算時,稅務機關會將您在預扣預繳階段已扣除的捐贈金額預填到申報表中,請您核實并予以確認。
問: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專項附加扣除,是否可以在2021年綜合所得匯算中填報?
答:不可以。2022年3月28日《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正式發布,有3歲以下嬰幼兒的納稅人,可以從2022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專項附加扣除。
需要提醒的是,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實施,在2021年度匯算中不能填報。
問: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是否享受個人所得稅的優惠?
答:根據《** 國家**關于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問:****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是否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 **關于支持新型冠狀**感染的肺炎**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第一條規定,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規定標準包括各級**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對省級及省級以上****規定的對參與**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此項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問:提交完年度匯算退稅申請后,發現有漏報的扣除信息,是否能撤回并重新申請退稅?
答:在稅務機關退稅審核完成前,您可以撤銷退稅申請。如果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已經提交國庫部門的,不可以撤銷申請,需辦理更正申報重新申請退稅。
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辦理須知
1.什么是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答: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注:年度匯算的主體僅指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2.哪些人群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答:(1)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注: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納稅年度內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年度匯算。
3.納稅人通過哪種渠道辦理申報最方便?
答:稅務機關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建議納稅人優先選擇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特別是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掌上辦稅,稅務機關提供了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納稅人選擇使用預填服務并確認申報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后即可快速辦理年度匯算,非常方便快捷。
此外,對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境外所得申報功能辦理年度匯算。
4.納稅人需要為年度匯算準備哪些資料信息?
答:在辦理年度匯算前,您需要準備好您的收入、“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捐贈、稅收優惠、已納稅款等相關信息、憑證或資料,以及接收退稅的銀行卡,以備您辦理年度匯算時使用。
5.納稅人在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可享受的稅前扣除有哪些?
答:下列在納稅年度內發生的,且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匯算期間填報扣除或補充扣除:
(1)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2)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的學前教育和全日制學歷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注: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6.納稅人如何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答:如果年度匯算后有應退稅額,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納稅人在申報表的相應欄次勾選“申請退稅”并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后,即完成了申請程序。
稅務機關和國庫按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后即可辦理退稅,退稅款直達納稅人銀行賬戶。申請退稅的納稅人,需要準確填寫身份信息資料和在**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其中,對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年度中間被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推送服務提示、提供簡易申報表預填服務,納稅人只需確認已預繳稅額、填寫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通過網絡實現快捷申請退稅;納稅人對預填服務中的數據有疑問的,也可以選擇標準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
7.納稅人如何辦理年度匯算補稅?
答: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稅務機關提供了多種便捷渠道,納稅人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繳納應補稅款。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要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第一發布】
納稅人可通過這些途徑收集
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相關信息
如果納稅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額、已繳稅額,或者無法確定自己應該補稅還是退稅,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予辦理年度匯算的條件,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可以要求扣繳單位提供發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稅款等情況,按照稅法規定,單位有責任將上述信息告訴納稅人;
(2)可以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地址為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詢本人納稅年度的收入和納稅申報信息;
(3)年度匯算開始后,稅務機關將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根據一定規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如果納稅人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稅款等申報表項目認真核對沒有異議并確認后,系統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納稅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了。
【特別提示】
如未及時申報并補繳稅款
將會被加收滯納金
對于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如在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并補繳稅款,稅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對于涉稅金額較大的,稅務部門將進行提示提醒,對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督促整改,對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約談警示,約談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對立案案件選擇部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進行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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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關系你的錢包
沈陽日報、沈報全媒體記者:徐佳婷/文 高級記者 張文魁/攝
主播:李禹墨 視 頻:丁思文 實習生:賀天榆 李佩璇
編輯:王沛霆
責任編輯: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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