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金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金額如何算出)
前沿拓展:
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金額
個人養老險繳費比例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
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
原先的老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帳問題。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其中: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
1、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2、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核定繳費基數則以本省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一)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于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資的300%。(二)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范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網北京4月21日電 (記者溫璐)據****網消息,為推進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養老保險需要。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
《意見》顯示,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
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并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
《意見》中指出,在**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經信息平臺核驗領取條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領取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領取時,應將個人養老金由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轉入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參加人**亡后,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中的資產可以繼承。
《意見》顯示,參加人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個人養老金賬戶是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
《意見》提到,信息平臺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建設,與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以及相關金融行業平臺對接,歸集相關信息,與財政、稅務等部門共享相關信息,為參加人提供個人養老金賬戶管理、繳費管理、信息查詢等服務,支持參加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為個人養老金運行提供信息核驗和綜合監管支撐,為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參與個人養老金運行的金融機構提供相關信息服務。
參加人可以用繳納的個人養老金在符合規定的金融機構或者其依法合規委托的銷售渠道(以下統稱金融產品銷售機構)購買金融產品,并承擔相應的風險。參加人應當指定或者開立一個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用于個人養老金繳費、歸集收益、支付和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可以由參加人在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指定或者開立,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銷售機構指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實行封閉運行,其權益歸參加人所有,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參加人變更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開戶銀行時,應當經信息平臺核驗后,將原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金轉移至新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并注銷原資金賬戶。
本文來自【**網】,僅代表作者觀點。全國**媒信息公共平臺提供信息發布傳播服務。
ID:jrtt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11184967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