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養老保險補繳(重慶養老保險補繳最晚時間)
前沿拓展:
重慶養老保險補繳
借錢辦吧,否則一不能辦退休,二,今后費用更多.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
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
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
渝人社發〔2009〕21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北部新
區社會保障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重慶市****關于印發〈重慶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0〕48號)、原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用人單位不按規定進行社會保險登記不如實申報參保人員和繳費工資的處理意見》(渝勞社辦發〔2005〕158號)、《關于個人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5〕159號)和《關于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6〕248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同意,現就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問題處理意見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一)適用對象
用人單位職工或個人參保人員(以下統稱參保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或個人參保人員提出申請,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補繳條件的,可辦理補繳費手續。
(二)補繳標準
1. 對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時間在5年內(含)的(從本人申請辦理補繳手續的上一年起計算,下同),按照渝勞社辦發〔2006〕248號文件規定計算應補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金、個人賬戶利息和統籌基金利息。
2. 對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時間超過5年的(補繳時間最早不得早于1993年3月),超過部分應補繳的費用按參保人員申辦補繳手續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本人各年度繳費指數之和×繳費比例(20%)計算,不再加收個人賬戶利息、統籌基金利息及滯納金等。
本項所稱“各年度繳費指數”,指用人單位職工相應年度繳費基數與對應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以下統稱社平工資)的比值;個人參保人員(如: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等)為本人申報的各年度繳費基數與對應上年度社平工資的比值。具體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計算。
(三)資金來源
1. 用人單位及職工應補繳的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共同承擔。其中,職工按本人各年度繳費基數乘以對應年度我市企業職工同時期的個人繳費比例進行補繳,其余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
2. 個體工商戶雇工應補繳的費用,由個體工商戶和雇工本人共同承擔。其中,雇工按本人各年度繳費基數乘以對應年度我市企業職工同時期的個人繳費比例進行補繳,其余部分由個體工商戶承擔。
3. 其他參保人員應補繳的費用由本人承擔。
(四)個人賬戶記入
參保人員完清以上應補繳的費用后,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為其記入個人賬戶本金和利息。具體為:按參保人員各年度繳費基數分別乘以我市歷年規定的記賬比例記入個人賬戶本金,同時按規定的記賬利率記息。
(五)其他
對因用人單位少報、瞞報、漏報職工繳費基數等,要求按照渝勞社辦發〔2005〕158號規定辦理繳費基數維護的,其應補繳的標準,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執行。
二、參保人員跨統籌區轉入
為切實維護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權益,在國家出臺統一的轉移接續辦法前,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不受理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個人賬戶資金跨統籌區轉入業務。對符合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農民工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人員,由現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新參保繳費手續,建立養老保險臨時賬戶,其封存在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養老保險關系及個人賬戶,待國家出臺統一辦法后,按規定處理。
三、本市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目前參與職工養老保險,是需要逐年按時繳納養老保險的,不能以事后追補繳費的方式來增加繳費年限。也就是無法再進行一次性補繳了。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還沒有繳滿15年的養老保險,就需要延遲退休,直至繳滿15年之后才可以領取養老金。不過,還是存在允許一次性補繳的情形的。比如說由于企業原因導致養老保險斷繳,這是可以補繳的。
事實上,已經有地方對于一次性補繳的事項做了說明。
比如重慶。根據重慶在2021年年底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補繳養老保險范圍。如果用人單位少報了職工繳費的基數,經過用人單位申請,審核通過后可以補繳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最早不早于1993年3月。
再比如江蘇。根據江蘇省規范完善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辦法,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可自2011年7月1日起按企業和職工繳費辦法及標準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鄉鎮企業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可自2006年3月1日起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等等。
其他地方可能也會有類似的補繳規范,這里就不一一展開介紹了,大家如果有補繳的需要,可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當地的補繳條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以個人身份繳納的養老保險,是不能進行一次性補繳的,這也很好理解,因為如果允許一次性補繳的話,相信很多人會這樣選擇,比如說以前就有這樣的政策,只要一次性補繳個幾萬塊錢,就可以獲得1000多塊錢的養老金,這種做法對于補繳人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對于那些正常參與社保繳費的人來說,就未免有些不公平,也不利于社保基金的長期穩健運行。
其實,即便是單位進行補繳的話,也需要提供很多手續,在經過嚴格的審核后才可以補繳,而且補繳期限超過3年的話,可能還需要提供****、審計部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等等。
當然,作為職工,如果你確實符合補繳的情形,那么就需要主動去向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可能不會主動去補繳,因為不僅要花費一筆錢,還要繳納滯納金之類的),讓單位去發起補繳,從而來增加增加的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要知道,一般情況下,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養老金可以增加100多塊錢左右,這是實實在在的東西。
最后,除了職工養老保險,如果個人參與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完全可以進行一次性補繳的。對于那些曾經參與職工養老保險,而達到退休時又沒有繳滿15年,無法辦理養老退休的人來說,還有一個選擇,就是將職工養老保險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補繳剩余的繳費年限,這樣就可以及時領取居民養老金待遇了。
拓展知識:
重慶養老保險補繳
由于各種原因有些人可能斷繳 社保 幾個月然后因為 買房 落戶等原因無法享受辦理待遇時又需要補繳社保。每個地方社保政策不一樣,所以社保辦理補繳時所需的材料可能也不一樣,辦理補繳流程也不一樣。下面我們了解一下重慶社保補繳規定怎么補交。 重慶社保補繳規定怎么補交 1、 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可以補繳,但是會承擔相應的滯納金。如果是單位未交,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但是如果 醫療保險 中斷3個月后就不能計算連續年限了。 2、 生育保險 生育險 是可以補交的,你可以要求你單位幫你補交,否則你可以叫你公司付給你生育險的錢!否則可以去勞動局投訴你所在的公司! 你以前買的生育險如果自動轉到了現在的公司的話,生育險是可以累計的! 3、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是可以補繳的。國家開始實行醫療保險制度大約在2001年前后。醫療保險一般不用補交,但是各地區的規定不同,有的地區規定必須補繳,有的地區規定可以補繳,也有的地區規定不到 退休 時間不準補繳,是否需要補繳,應當視重慶社保補繳規定而定。 醫療保險在退休時必須積累一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一般規定為20年-30年,并且實際繳費年限必須達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費終身享受醫療保險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時的累計繳費年限不足規定要求,可以按當時的費率標準補交所差的 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當地實施醫療保險制度以前,個人的經勞動部門認可的連續 工齡 和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后連續交納養老保險的時間(年限)。 4、 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可以補繳,但是必須是由單位進行補繳,個人不能補。 5、 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不可以補交,如果在未繳納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共傷,職工 工傷 所產生的費用由單位承擔 如果你們當地是5險合1,那么就要一起繳納, 如果未實行5險合1,那么可以單獨交納! 單位一般不會單獨為你繳納的,通常單位未必會這么做,即使單位愿意單獨為某人繳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未必會同意的。 《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 社會保險 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其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在退休之前累計繳納對應的年限話時可以不用補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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