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積金(南京公積金貸款額度)
前沿拓展:
南京公積金
2022年,南京公積金基數調整時間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從2022年7月1日開始執行。
根據《關于調整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2021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各單位應為全部符合規定的職工辦理繳存基數調整。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從2022年7月1日開始執行,請各單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數調整工作。因特殊情況延遲調整的應從2022年7月開始補繳。
公積金的申請條件: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于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以上內容參考 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本報訊(融媒體記者 孫琳) 昨天,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從今天起執行,最高調整上限31200元,比去年增長3500元,職工賬戶最高將增加840元。
根據通知,2020年度南京公積金繳存基數為2019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最高不超過市統計局公布的南京市2019年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的3倍,即31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20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2020年最低工資標準待有關部門公布后另行通知)。職工工資按照國家有關工資總額組成和本市的工資總額規定確定。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從7月1日開始執行,繳存單位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數調整。因特殊情況延遲調整的,要從2020年7月開始補繳。
繳存單位可選擇柜面或登錄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事大廳調整繳存基數。
另悉,南京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5%—12%,按照調整后的最高繳存基數31200元、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為1:1計算,繳存職工的公積金賬戶每月的繳存金額上限可以達到7488元(31200元×12%×2),比上一年度每月增加了840元。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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