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內容是什么
1、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內容是什么?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是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黨組)、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每年召開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黨委常委會議(黨組會議)和政府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對黨
**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內容是什么?
**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是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貫徹落實****、國務院以及上級**委(**組)、**和紀檢監察機關關于**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每年召開專題研究**風廉政建設的**委常委會議(**組會議)和**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對**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解,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和任務分工,并按照計劃推動落實;
(二)開展**性**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組織**、干部學習**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制度,加強廉政文化建設;
(三)貫徹落實**風廉政法規制度,推進制度創新,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
(四)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
(五)監督檢查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的**風廉政建設情況和下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
(六)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七)加強作風建設,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風政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八)領導、組織并支持執紀執法機關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切實解決重大問題。
廉政工作會議內容?
會議開始學習各級廉政工作的文件、部署、精神等內容,其次再部署本單位的廉政工作及具體措施、獎懲制度,最后號召大家共同遵守廉政,把工作做得更好。
**風廉政會議群眾是否參加?
一般情況下,是沒有群眾參加。因為家丑不可外揚。但宣傳搞形式,是需要群眾參加的。在目前的反腐形勢下,要積極探索群眾參與的有效形式和靈活方式,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不斷拓寬群眾監督渠道,完善群眾緊密監督機制,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反**斗爭。
**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內容?
一要加強**的政治建設,深入學習領會**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常態化、長效化推進**史學習教育。大力提升**支部建設水平,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二要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認識到反**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深刻汲取**違法典型案例教訓,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強化正風肅紀,持之以恒加強作風建設,深入開展“十項整治”活動。
三要強化責任落實,壓緊壓實政治責任,領導班子成員要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做到明責、履責、盡責;駐局紀檢監察組要抓好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機關**委要創新工作載體,督促各項責任落實;各**支部要切實擔負起教育、管理、監督**的職責;全體**干部要提高工作標準、增強精品意識和大局意識,確保文廣旅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風廉政建設什么時間開始實施?
修訂后的《關于實行**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由****、國務院于2010年11月10日以中發[ 2010]19號文頒布施行。1998年11月發布的《關于實行**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同時廢止。《關于實行**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是深入推進**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項重要基礎性法規,對于強化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保證****、國務院關于**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進一步提高管**治**水平,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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