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住房公積金查詢余額(江蘇省鹽城市住房公積金查詢)
前沿拓展:
鹽城市住房公積金查詢余額
查詢個人余額
問題與解答
Q
該政策所稱的新市民是指哪些人?
該細則所稱新市民,是指鹽城市域內,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繳存范圍之外,年滿18周歲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納社會保險、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遵守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
Q
個人社會保險在東臺繳納的,可以在鹽城繳納公積金嗎?
可以。新市民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宜與個人社會保險繳納地保持一致。
Q
新市民如何辦理公積金繳納手續?
①線下辦理:新市民憑本人身份證、公積金受委托銀行的有效借記卡、社會保險繳納憑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辦理時,須簽訂《自愿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協議》,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基數及個人繳存額,辦理代扣繳款等相關業務。
②線上辦理:目前系統還在調試中,功能上線后新市民可通過“我的鹽城”手機APP、江蘇政務服務網、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鹽城公積金”微信公眾號自助開設個人賬戶。
Q
新市民的繳存基數如何確定?繳存比例又是多少?
新市民的月繳存基數由本人根據收入自行申報,同時應不低于人社部門公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下限,且不高于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我市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目前新市民繳存基數下限不低于3800元,繳存基數不高于23000元。新市民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0%。
Q
新市民的月繳存額怎么計算?
新市民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月補貼額;
個人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基數×繳存比例;
**月補貼額=個人月繳存額×5%。
新市民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月補貼額(個人月繳存基數×10%、個人月繳存額×5%)
★注:新市民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舍五入。**月補貼額以元為單位,元以下舍去,月補貼額每人不超過100元。
例如:①當新市民小趙的個人月繳存基數是3825元的情況下:
個人月繳存額為3825×10%=382.5元,按383元計算月繳存額;**月補貼額為383×5%=19.15元,按19元計算**月補貼額;所以小趙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402元。
②當新市民小錢的個人月繳存基數是23000元的情況下:
個人月繳存額為23000×10%=2300元,按2300元計算月繳存額;**月補貼額為2300×5%=115元,按100元計算**月補貼額;所以小趙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2400元。
Q
新市民每月要匯繳的公積金如何存入公積金賬戶內?
新市民應采用代扣繳款方式,每月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代扣繳款由公積金中心在每月15-20日向新市民簽約的銀行賬戶發起扣款,當月未足額扣到的,視為當月欠繳。新市民上月欠繳的,次月代扣繳款時應補足上月欠繳額。
Q
**月補貼額,什么時候存入新市民個人賬戶內?
**補貼對象為按照《自愿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協議》履行相關義務,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新市民。**補貼由公積金中心根據財政批準的專項資金預算組織實施,對照新市民月繳存情況和社會保險繳存狀況按月核撥,于次月直接補貼至新市民個人賬戶。新市民欠繳月份不得享受**補貼。公積金補繳后亦不得補計**補貼。
Q
新市民繳納的公積金有利息嗎?
新市民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額及**補貼額均歸個人所有,自存入個人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利息歸新市民個人所有。公積金中心每年6月30日將新市民住房公積金利息計入新市民個人賬戶。
Q
**補貼政策會一直執行下去嗎?
**補貼政策執行期暫定3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Q
新市民繳納的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新市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憑相關材料提取個人賬戶內存儲余額:
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③出境定居的;
④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⑤在繳存地無房,租房自住的;
⑥不再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⑦經管委會決定的其他情況。
★注:依照第②③⑥項規定,提取新市民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個人賬戶。依照第⑥項規定辦理銷戶提取前,應先辦理終止《自愿協議》手續。新市民個人賬戶內有原單位職工賬戶轉移金額的,應同時滿足職工賬戶銷戶條件。新市民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且未結清的,只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Q
新市民繳納的公積金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新市民在鹽城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符合《鹽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細則》規定的,可向公積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
新市民申請公積金貸款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①擁有公積金賬戶的借款人已開戶滿半年且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②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協議或經有關部門批準建修住房的證明文件。
③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總價的20%。
④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信用良好。
⑤借款人(含家庭)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⑥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Q
新市民申請公積金貸款,有什么注意事項嗎?
對借款人僅為新市民的,應提供第三人擔保。“第三人”應當是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職工,當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按約定履行職責。
新市民自公積金貸款發放后,出現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未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視為貸款違約。自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在每期貸款還款日,新市民仍存在欠繳行為的,按當期應還貸款本息總額(不含罰息)的20%計收違約金。新市民拒不履行繳存義務或拒絕繳納違約金,視為嚴重違約,管理中心可依法提前收回公積金貸款。
來源:鹽城公積金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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