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最新規定)
前沿拓展:
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
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__提取條件
1、購買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
(1)職工購買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職工購買單位集資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職工與父母(或子女)購買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4)職工與父母、子女以外人員購買同一自住住房的,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
(1)職工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且該住房剩余產權未變動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產權住房的職工,在本市行政轄區以外購房,其購房所在地不是職工(配偶)工作地或戶籍地的,不得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其配偶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提取職工配偶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擁有產權自住住房
職工建造、翻建、大修擁有產權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當年房屋租賃費用。
4、離退休
離休、退休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5、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6、非本市戶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7、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8、職工**亡(被宣告**亡)
職工**亡或者被宣告**亡后,其合法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9、家庭生活困難
(1)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3)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4)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以上4種情況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
提取材料
南京公積金購買一手房提取材料
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身份證(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辦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市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正本;
3、首付款**;
4、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南京購買二手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購買二手房(含開發單位轉為自管產的商品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身份證(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辦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房屋所有權證》;
3、《中華****現金完稅證》;
4、《存量房買賣合同》(《商品房現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
5、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南京公積金購買公有住房提取材料
購買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身份證(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辦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房屋所有權證》;
3、全額購房**(收據);
4、《公有住房買賣契約》;
5、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南京公積金購買經濟適用房提取材料
購買經濟適用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身份證(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辦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市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的《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契約》正本;
3、付款**;
4、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南京公積金購買單位集資建房提取材料
購買單位集資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身份證(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辦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集資建房購房契約(合同、協議);
3、購房**(收據);
注:在外地購買自住住房需要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交的材料與本市購房一致。
南京公積金租房提取材料
南京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南京公積金建造大修房屋提取材料
南京退休等非住房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南京公積金還貸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職工提供要件資料—到單位填寫《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加蓋預留印鑒)—到各服務網點辦理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辦理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主城區各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服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分中心各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
部分
【拓展資料】
南京公積金購房提取額度
職工在購買住房時,提取人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南京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
1、對于職工租住單位(房管部門)公房或私房時,或者在校研究生住在學校宿舍時,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提取人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當年實際發生的超額房租。
2、職工租住公租房時,可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房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3、職工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至少應當保留**幣1元。
房租按實際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超過下列標準的,按下列標準計算租金:一人戶40平方米,二人戶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戶60平方米;
南京其非住房類別提取公積金額度
1、患重大疾病的,其提取額度不超過醫保核定的“個人支付”與“個人自理”金額之和。
2、家庭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其提取額度由管理中心根據其實際情況確定。
3、公積金賬戶多繳的,由單位申請,經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后,辦理提取手續,劃回單位帳戶。
全額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
4、出境定居的;
5、職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6、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為了滿足市民異地辦理公積金業務的需求,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下屬八個分中心設立了跨省通辦專窗。繳存職工通過網上辦理就可以快速提取到繳存的公積金,不用再異地來回跑了。
市民佟女士2017年在上海工作。2018年,她在南京市溧水區買了套新房,一直沒用公積金。2021年,她來到南京工作。2022年,佟女士想把之前在上海繳存的公積金提取出來還房貸。
佟女士咨詢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溧水分中心后得知,通過“跨省通辦”業務就可以提取她在上海繳存的公積金。
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溧水分中心工作人員程婷說:“首先向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異地購房提取需要攜帶什么材料,并通知佟女士攜帶相關的材料到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溧水分中心去辦理。我們接著會進行初審,通過跨省通辦平臺進行登記和材料提交。”
從填寫到上傳相關材料,整個過程只花了大約20分鐘。待上海公積金中心審核通過后,佟女士在上海繳存的公積金就直接到了指定的銀行卡上。
據了解,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通的“跨省通辦”業務類別包括住房公積金單位及個人繳存信息變更、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正常退休提取公積金、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提取公積金等8大類服務事項。
從2021年下半年開始,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陸續為全國各地辦理了2000多筆跨省通辦業務,真正解決了職工外地辦理公積金提取、轉移、查詢不方便的難題,實現了公積金業務“全程網辦”“代收代辦”“兩地聯辦”。
(楊芹 陳進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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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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