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是什么意思(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條件)
前沿拓展:
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是什么意思
個稅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是納稅者根據國家**規定,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填報《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
辦理匯算清繳或者隨匯算清繳一并辦理納稅申報的一項業務。由納稅人在每個納稅年度結束后自行申報辦理,次年享受減稅福利。其中,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需要由納稅人本人在次年的3—6月份,進行匯算的時候統一進行扣除。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或者隨匯算清繳一并辦理納稅申報:
1、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3、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4、納稅人申請退稅;
5、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
【法律依據】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并報同級**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個人如何**?都需要繳納什么稅?知識普及
《企稅家》專注于稅務籌劃,您的貼身節稅專家,合規合法節稅!
有時候個人在于企業發生業務往來的時候,需要向企業提供增值稅**,用于抵扣成本,但是個人名下沒有企業,怎么辦?
那么個人有兩種辦法,一,自己在網上搜索本地的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選擇自然人業務,輸入相關的資料,選擇代開的品目,在點擊確定后,需要繳納個稅,這里說的個稅其實是個人勞務所得稅,屬于個稅的一種,按照20-40%比例繳納,一般情況來說,如果只有小額需要代開,那么在網上自己代開就可以了,領到電子**,提供給對方公司。
那么如果是大額需要**怎么辦呢?如果按照40%比例繳納個稅太高,又該如何降低稅負壓力呢?這里我們就要說到第二種辦法,自然人代開。
自然人代開原本是自然人憑借業務合同以及個人與企業的基本信息,在稅務局**,按照勞務所得申報納稅,但是,重點來了,我們可以選擇在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園區內,由當地的稅務局**,可以按照個人經營所得數核定征收,申報納稅,綜合成本不到3%,一人一年可以累計代開500萬的增值稅**,前提,只有普票,如果是需要專票,那么還是正常繳納個稅以及增值稅。
有的人就要問了,明明是個人勞務所得,怎么在園區內的稅務局**成了個人經營所得呢?有這個疑問說明是對方有了解的,因為目前,我國對核定征收只限于個人經營所得,比如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繳納的個稅就是個人經營所得,可以按照核定征收,同理,園區當地稅務局默許了,按照個人經營所得申報納稅。
又有人要問,這個是不是違法的呀。小編只能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所謂的風險,在于**的真實性,業務的真實性,以及是否三流合一,那么整個代開的流程都是合理合規的,主要是看公司能不能接受來自自然人代開的**,因為每個公司要求不一樣,一年能接受的自然人**額度不一樣,所以,風險則由公司來承擔與把控。
自然人代開適合居間服務費、企業無票支出、材料成本支出等都是適用的,目前很多園區稅務局都是可以**的,具體情況可以評論區私聊哈。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如有疑問或需要更加詳細的稅收優惠政策,歡迎您的留言與私信!
版權聲明:本文轉自《企稅家》公眾號,更多稅收優惠政策,可移步公眾號了解~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1012478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