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地稅(廈門地稅官網)
前沿拓展:
廈門地稅
社保是根據每個地區的社會年平均工資計算交費基數,由地方稅務局代為征收方便于社保的地區性管理和便于統籌。1.地稅機關征收的社會保險費是指用人參保單位應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費用,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地稅機關代征的社會保險費因其關系到參保個人的切身利益,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
由于社會保險費為多個部門共同管理,其職責各不相同,為此,市地稅局整理制作了社保費常見的19個問題,從權責劃分、征繳流程、追繳欠費、權益維護等方面明晰了地稅機關的職責范圍和業務流程,同時也請社會各界對地稅機關代征社會保險費工作進行監督。社保費的征收流程主要有:1、社保中心每月6日前將當月應征數據傳送至地稅機關;2地稅機關將應征數據同步到地稅大集中征收系統;3、繳費人每月6日-25日可地稅大廳或網上申報繳納社保費。
【拓展資料】
4、地稅機關按天將社保費繳納信息回傳到社保中心;5、社保中心收到回傳信息后,按規定記賬。6、社保中心每月1-5日核定當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并將上月未在地稅機關申報繳費的應征數據作廢,每月6日將當月核定后的應征數據傳送給地稅機關。
外來員工離廈退保必須在用人單位到所屬地稅部門辦理了停保手續后的次月10日以后方可辦理,繳費滿一年及以上者,還可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根據廈地稅發〔2010〕68號規定,2010繳費年度(2010年7月-2018年6月)職工社會保險費繳納標準如下:2009年度廈門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038元。其60%為1822.8元,300%為9114元費基費率本市戶籍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本市個體工商戶業主及本市戶籍雇工,以個人2009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繳費比例計繳。
其中,雇工本人繳納8%,業主繳納12%;業主本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本人全額繳納。本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可選擇以2009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300%為繳費基數,按20%的繳費比例由本人全部繳納
東南網9月5日訊(福建日報 謝嘉晟 林世雄 夏稅警) 2日,廈門市國、地稅與廈門市**局聯合舉行廈門市公司局派駐稅務聯絡機制辦公室揭牌儀式,此舉標志著廈門市警稅聯絡機制建設、打擊和防范涉稅違法**進入實體化運作新階段。
據悉,隨著廈門市**局派駐稅務聯絡辦的掛牌成立,今后**與國、地稅三部門可以實現第一時間傳遞涉案信息,第一時間聯合取證,第一時間立案查處,形成打擊涉稅違法**的整體合力,讓溝通更加順暢,合作更加緊密,工作更加有利,形成了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的派駐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稅務部門的各自專業優勢和職能作用,為**、國稅、地稅三部門在信息共享、聯合辦案、調查取證等方面協作配合提供保障。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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