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摘要]
前沿拓展:
銷售公司有哪些可提取的專項費用
C **解析:
[解析] 礦山建設和開采過程中需要不斷地投入必要的資金,對安全設施進行建設、維護和更新,使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確保安全生產。為此《礦山安全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礦山企業必須從礦產品銷售額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p>
稅前扣除項目(真實,合法)
1.成本
計入成本的:契稅,車輛購置稅,進口關稅,耕地占用稅
2.費用(三大期間費用)
3.稅金
不得扣除的稅金: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為個人負擔的個人所得稅
允許扣除的稅金: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出口關稅,消費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城建稅,土地增值稅
4.損失
a.凈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費后的余額)
b.已做損失處理的資產,后期收回的,應計入當期收入
5.其他
扣除的項目及其標準
1.工資薪金–按實際全額扣除(合理)
a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作為勞務費支出,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個職工福利費支出
b支付給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企業所得稅按工資薪金計算
c股權激勵立即行權的按公允價-行權價,按工資薪金扣除
d,列入員工工資薪金固定與工資一起發放的,按工資薪金計算
2.三項經費(職工福利=工資薪金*14%,職工教育經費=工資薪金*8%,工會經費=工資薪金*2%)
a軟件生產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的職工培訓費用,全額扣除
b核電企業培養核電廠**縱員發生的培養費用,全額扣除
3.保險費–基本保險允許扣除,補充保險5%,商業保險(有文件的可以扣除)
為特殊工種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公眾責任險,雇主責任險可以扣除
4.利息費用–向金融企業借款據實扣除,同業拆借據實扣除,債券利息據實扣除
a向非金融企業借款,不得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b關聯企業利息費用的扣除(一般企業債資比2:1,金融企業資債資比5:1)
5.借款費用–費用化扣除,資本化計入成本
6.業務招待費–收入*千分之五,實際發生額的60%,兩者較小者
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
籌建期發生的籌辦費,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業務招待費
7.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收入*15%
a化妝品制造和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廣告費可按30%扣除
b籌建期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
c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不得扣除
d非廣告性的贊助費不的扣除
8.公益性捐贈支出–會計利潤*12%
a縣級以上各級機構編制部門直接管理其機構編制
b申報前連續3年接受捐贈的總收入中用于公益慈善事業的支出比例不得低于70%
c除另有規定按,接受公益性捐贈,貨幣以實際收到額確定捐贈額,非貨幣以公允價值確定捐贈額
d非貨幣捐贈中的運費,保險費,人工費等納入公益性社會組織開具的公益性捐贈票據,則按公益金捐贈標準扣除
h扶貧捐贈,**捐贈,全額扣除
9.匯兌損失–計入資產成本和利潤分配部分允許扣除
10.手續費扣除—保險企業18%,其他企業5%
證券機構支付給有關證券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扣除
固定資產的手續費計入固定資產成本,折舊扣除
注意:從事**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其為取得該類收入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準予據實扣除
11.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依法提取的允許扣除
12.勞動保護費–合理發生的勞務保護費允許扣除(企業統一制作并要求員工統一著裝所發生的服飾費用。作為合理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13.租賃費–經營租賃(出租房折舊,承租方扣除租賃費用)
融資租賃(承租方折舊,不得扣除租賃費支出)
14有關資產的費用–據實扣除
15.資產損失
a,當期發生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盤虧,毀損凈損失,準予扣除,資產損失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案,無需報送稅務機關
b企業發生非正常損失時,不得從銷項額中抵減進項稅額,應視同企業財產損失,申報后在所得稅前按規定扣除
16.總機構分攤的費用
拓展知識:
銷售公司有哪些可提取的專項費用
銷售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以及企業發生的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固定資產修理費等費用
銷售公司有哪些可提取的專項費用
產品銷售成本是所銷售產品的成本
從轉產品說起
生產領用材料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
轉產成品
借:產成品
貸:生產成本
銷售了產品,有了收入,就要把所銷售的產品成本轉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產成品
月末轉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銷售費用跟它是兩回事,銷售費用是為銷售產品而發生的費用,如:廣告費;專職銷售人員的工資;銷售人員的旅差費;為銷售產品而發生的運費等等
銷售費用月末也要轉入本年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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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公司有哪些可提取的專項費用
銷售費用核算的內容包括:
1、由企業負擔的包裝費、運輸費、廣告費、裝卸費、保險費、委托代銷手續費、展覽費、租賃費(不含融資租賃費)和銷售服務費、銷售部門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經費等。 與銷售有關的差旅費應計入銷售費用。
2、企業(金融)應將本科目改為“6601業務及管理費”科目,核算企業(保險)在業務經營和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折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電子設備運轉費、鈔幣運送費、安全防范費、郵電費、勞動保護費、外事費、印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職工工資、差旅費、水電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稅金、會議費、訴訟費、公證費、咨詢費、無形資產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取暖降溫費、聘請中介機構費、技術轉讓費、綠化費、董事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物業管理費、研究費用、提取保險保障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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