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病假工資怎么算(公務員請病假工資怎么算)
前沿拓展:
請病假工資怎么算
法律分析:長期病假工資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1. 什么情況下算病假?
病假:是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接受治療而無法工作的時間。
當然,普通的感冒發燒一般都向單位申請病假
實踐中,病假的申請流程可參照本企業相關規定!
2. 病假工資怎么算?
具體可參照本企業相關規定,但無論怎么算,最后的病假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第59條規定: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如果涉及到長期休病假,就要考慮申請計入醫療期的范圍了!
3. 什么情況下算醫療期?
醫療期:是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還是有點迷糊?說句大白話:
醫療期相當于病假法定最長請多少天
4. 醫療期天數到底有多少天?
取決于勞動者
累計工作年限和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
注:勞動者患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特殊病在二十四個月內尚未痊愈的,按照企業醫療期的規定,醫療期可以適當延長。(津勞局【1998】 439號)
法律條例: 《勞動法》
我國《勞動法》保護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勞動者在患病期間,依據病情需要,有權請休病假。當然,勞動者在依法享受法律賦予的保護時,亦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弄虛作假,騙取病假。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0827467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