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工程協會(**咨詢工程協會 **)
前沿拓展:
**咨詢工程協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國際工程咨詢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經中華****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和經中華******注冊登記成立的,具有法人地位。“協會”的英文譯名為China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nsultants (CAIEC)。
第二條 “協會”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注冊從事國際工程咨詢業務的企業(設計院、所、咨詢工程公司等)及咨詢工程師自愿結成的非營利性的全國性行業組織。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和法規,在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方針、政策指導下,協助**部門積極幫助會員在海外開展國際工程咨詢業務,協調會員間的業務關系,維護國家和會員的合法權益和國際合作的正常秩序,與國際上同行業組織建立友好聯系,促進我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事業的發展。
第四條 “協會”接受中華****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外經貿部)和中華******(以下簡稱**)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協會”總部設在**北京。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協會”的業務范圍
(一)向會員提供和傳播有關國際工程咨詢和工程建設的信息和經驗及國際市場動態; (二)舉辦與業務有關的培訓班、講習班、研討會等,幫助會員單位培訓業務人員;
(三)根據外經貿部對有關國際經濟合作業務協調管理的規定和授權,對會員進行協調管理和指導,組織會員在國外參加和開展業務有關的活動;
(四)調查研究會員開展業務情況和問題,總結交流經驗,向**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積極協助解決有關問題;
(五)與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外國同行業組織和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以及**有關機構等國際組織建立聯系和交往,促進我國與國際間的合作和交流,為會員提供咨詢和服務;
(六)與我國駐外使領館經商參處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經商參處建立聯系和交往,互相交流有關工程咨詢業的情況、信息和資料, 推動我國對外工程咨詢業務的發展;
(七)向外經貿部推薦本會會員擴大對外經營權和預備會員申請對外經營權;
(八)制定行業公約;
(九)辦理**有關部門委托的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和聯系會員
(一)凡經外經貿部批準有權從事國際工程咨詢業務的企業,自愿申請批準后即成為“協會”的單位會員。
(二)凡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注冊,具有從事國際工程咨詢資格的專家自愿申請批準后即成為“協會”的個人會員。
(三)凡有能力從事國際工程咨詢業務的企業,在未獲得對外經營權時,可以自愿申請并經協會批準后作為聯系會員。其權利和義務,除不享有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之外,其余與其他會員相同。
第八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
(二)承認本協會的章程;
(三)單位會員應具備有從事國際工程咨詢業務的經營權和資格,聯系會員具備從事國際工程咨詢業務的能力。
(四)個人會員應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第九條 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填寫會員登記表;
(三)經“協會”常設辦事機構審核,主持日常工作的會長審批,由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批準或追認;
(四)由理事會授權的常設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協會”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三)享用“協會”提供的信息、資料、咨詢和服務;
(四)對“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接受“協會”對有關業務問題的協調。
(五)單位會員、聯系會員按規定交納會費。個人會員每年向協會提供一篇有關國際工程咨詢理論研究或實際業務經驗的作品(無需交納會費)。
(六)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并交回會員證。
單位會員、聯系會員如二年不交納會費、個人會員不提供作品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不服從協會協調管理等違反本章程的行為,予以批評和警告,情節嚴重的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協會”的機構由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工作會和常設辦事機構組成。 第十五條 “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時,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外經貿部和**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半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時,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經外經貿部和**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經外經貿部和**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每屆會員大會選舉協會新領導成員時,應有占上一屆會長、副會長總數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選被輪換。
第二十八條 “協會”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協會”會長工作會議由常務理事會授權,商討和執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和需要解決的問題,會長工作會議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參加,由會長主持會議。 第三十條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全面領導“協會”的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三)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工作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五)副會長受會長的委托負責所分管的業務工作。
第三十一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秘書長協助會長和副會長處理辦事機構日常工作和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二條 協會設名譽會長若干人。
第三十三條 根據工作需要聘請顧問。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四條 “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條 “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六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七條 “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八條 “協會”配備具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九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會員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會員公布。 第四十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外經貿部和**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一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吞和挪用。
第四十二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條 對“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四條 “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的15日內,經外經貿部審查同意,并報**登記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五條 “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離、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六條 “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外經貿部審查同意。
第四十七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八條 “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九條 “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外經貿部和**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經二〇〇〇年四月十三日第三屆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為加快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4月27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這個文件的發布,為全過程工程咨詢在國內的發展又添了一把火。
全過程領域的發展前景,很多人一直在觀望。近兩年,各省、市關于全過程咨詢的的政策不斷發布,近日,國家住建部一份征求意見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一經發布,便在行業內掀起熱潮。大家紛紛探討,報名和考證的人員暴增。其實,成功的人和單位并不是贏在起點,而是贏在轉折點。全過程的趨勢已經勢不可擋,我們要策馬揚鞭,莫要淹沒消失在馬后的灰塵之中。
國家現在強推全過程工程咨詢,國辦2017年2月21日發布的《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2017】19號)文明確倡導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要求**投資工程必須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非**投資工程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時代即將到來,這也是大勢所趨,無可置疑的。所以所有從事工程咨詢的機構都面臨著向全過程工程咨詢轉型,不管是具有**承擔全過程咨詢能力的機構或是聯合經營的機構都必須要大力培養具備全過程咨詢的專業人才。否則就只有被其他機構吞并或者被市場所淘汰。
那么從事全過程工程咨詢光是具備崗位能力也不行,畢竟這東西不是光憑你自己說你具備你就具備的,你得有證明,所以必須得具備崗位的專業技能職業證書。2019年3月15號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聯合印發的《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求全過程咨詢單位提供相關階段咨詢時必須具有與工程規模及委托內容相適應的資質條件。對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中承擔相關環節的業務人員和負責人必須具備職業資格。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要根據項目管理的需求配備具有執業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所以沒有專業技術崗位證書是不行的,必須得持證上崗。
目前之所以沒有證書也能做全過程咨詢的項目,是因為現在還屬于全過程工程咨詢推行的初期,試點階段。基本上大家都還沒有證所以你才能做。但是現在很多機構都在組織考證,等一部分從業機構和從業人員都考取了證書,市場上的具有全過程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和職業人員之后,沒有資質的機構和從業人員將再難拿到項目,失去競爭力。所以說如果你還要在這個行業混下去,是不是需要得考這個證。既然一定要考,那就遲考不如早考。任何一個行業的轉型或者改革都將淘汰掉一大批從業機構和人員,同樣也會有一大批的企業和從業人員抓住機遇趁勢崛起。一定要敢于做先吃螃蟹的人,抓住機遇。
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管理)師是專業技術崗位證書,國家已經納入專業技術崗位資格證書制度的統一規劃和管理。崗位資格證書是對崗位職業能力的認證(也就是上崗證書),和注冊類證書、職稱類證書不一樣。崗位證書一般由行業領域內的權威機構認證。
**國際工程咨詢協會是經**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由依法注冊從事國際投資和工程咨詢業務的企業及具備相應條件的咨詢專家自愿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目前本會已有正式會員413家。其中大型甲級設計院以及甲級工程公司285家,綜合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18家。協會擁有大批從事國際工程咨詢的會員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權威專家。應該說是目前國內在全過程工程咨詢方面最權威的機構之一。所以由**國際工程咨詢協會頒發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師”和“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師”證的認可度完全是沒有問題的。
專業技術崗位證書是對你具備這個崗位執業能力的認可和證明。首先現在國家強推全過程工程咨詢,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大時代就要到來,這個證就是從事全過程工程咨詢必備的上崗證。其次在將來的全過程咨詢服務項目競標中,別的參與競標的單位都有具備執業資格證書的人才而如果我們沒有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專業技術崗位證書的話,就有可能會接失去競爭力而拿不到項目。畢竟具不具備執業能力不是我們自己說了就算的,得有能證明具備這個能力的證書。再說也沒有人愿意把項目交給一個沒有執業資格的機構或是個人去**作。還有就是在個人發展方面,現在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大時代就要來臨,在這個時候有了全過程工程咨詢執業資格證書的話在個人的發展(職務晉升,專家入庫)等方面也有了很大的優勢。
全過程工程模式,是國家提倡和引導的,是未來工程領域的大勢所趨。好不好,不是我們說的。無數次經驗證明,國家提倡哪個模式,哪個模式就會高速發展,哪個模式就會火 。趨勢是匹馬,我們只有騎在馬上,才不會落后。原定6月舉辦線下課程和考試,但現階段報名人數增多,所以提前安排一批線上學習和考試,這樣你的證書就可以提前一段時間拿到手了。你辦不辦,我一直都在這里,你信不信,別人一直都在辦理。我等你,可時間和機會不會等你。猶豫的繼續猶豫,辦理的抓緊聯系。
現階段,申報**國際工程咨詢協會《全過程工程咨詢師》、《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師》證書,免費辦理(送)**國家人事人才網《全過程工程咨詢師》、《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師》證書(高級)。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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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師、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師培訓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2019年3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2019)515號),明確了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人員要求,對于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中承擔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業務的負責人,應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執業資格。全過程咨詢服務單位應根據項目管理需要配備具有相應執業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優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市場環境,必須加強咨詢人才隊伍建設,要高度重視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負責人及相關專業人才的培養,加強技術、經濟、管理及法律等方面的理論知識培訓,培養一批符合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需求的綜合型人才,為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提供人才支撐。
為貫徹落實意見精神,培養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人才,大力推進**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推進職業技能培訓與評價有機銜接,由**國際工程咨詢協會主辦組織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師、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師"培訓的具體工作,請各單位積極組織派員參加。
一、培養目標
**承擔全過程工程咨詢、全過程項目管理的統籌規劃和監督管理工作。通過培訓使學員熟知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相關政策和標準規范,加深學員對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落地實施、造價合約協同管控、項目管理風險管控等相關知識深入了解,打通流程節點,提升實**技能,為提升本行業職業人員的職業水平和技能要求奠定基礎。
二、適用對象
各級**主管部門、各級投資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領導及相關人員投資咨詢、招標**、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工程建設、項目運營、施工等單位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項目經理、項目其他管理人員以及有意從事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的單位和個人。
三、報名條件
(1)碩士以上學歷,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2)本科以上學歷,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3)大專以上學歷,有五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四、課程設置
(1)全過程工程咨詢發展的指導意見及政策解讀;
(2)全過程工程咨詢中工程項目前期策劃的流程及要點;
(3)全過程工程咨詢中投資決策及可行性階段實**落地;
(4)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管理所面臨的法律風險管控;
(5)全過程工程咨詢中造價合約協同管控的落地實戰;
(6)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工程實施計劃和項目啟動、實施控制、溝通和信息管理;
(7)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本管理、施工階段安全和現場管理;
(8)EPC項目管理要點及項目投標實務;
(9)BIM技術在全過程工程咨詢與管理中的應用與價值。
五、培訓費用及時間
收費標準:全過程工程咨詢師¥9800元/人
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師¥10600元/人
北京市 2020年6月22日-6月26日(22日全天報到)
(具體上課地點、課程安排詳見報到通知)
線上直播課程:2020年5月25日-5月26日
六、考試
全過程系列培訓考試專家委員會負責開發題庫,實施全國統考。考試總分100分,考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考核、案例分析及業績鑒評。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
七、證書頒發
考核合格者,頒發《全過程工程咨詢師》《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師》證書
八、報名資料
報名材料:兩寸藍底證件照片、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職稱證、相關工作證明、學員本人填寫的考生登記表。注:以上均提供電子版。
聯系人:王彥龍 老師 18600987208 同微信
全過程咨詢人才:懂項目管理 懂工程技術 懂投資管控 懂項目信息技術管理 懂風險管控(法務)的綜合性。
展望
國家近年來不斷發文指導和推動全過程工程咨詢的發展,給工程咨詢業的轉型升級提供了重要的機遇,工程咨詢企業結合自身特點,根據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實際需要,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專業部門,加強和完善企業組織機構和人員結構。在此基礎上,構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培育既能提供綜合性的多元化服務,又能對系統性問題提供一站式整合服務的能力。
在市場國際化進程提速、競爭主體和投資主體均呈現多元化趨勢下,大型工程咨詢服務企業應積極吸收人才,構建網絡型組織,努力實現全球化服務。通過開展多種形式學習、合作與交流,拓展視野,提高業務水平,為工程項目的拓展服務夯實基礎,使我國工程咨詢業與國際工程咨詢業產業管理慣例接軌,提升工程咨詢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全過程工程咨詢在未來的工程項目推進中將會日益普及化,工程咨詢企業要不斷建立和完善自身的技術標準、管理標準、質量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通過工程咨詢服務的實踐經驗,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全過程工程咨詢**體系及服務標準,并探索出項目管理理論與應用方法。
新時代、新模式、新咨詢—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探索與實踐
——建設工程咨詢領域復合型專業人才
全過程工程咨詢
讓人才創造價值
拓展知識:
**咨詢工程協會
**工程咨詢協會章程
(2007年8月2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查同意,8月30日**核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
中文:**工程咨詢協會
英文:CHINA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ULTANTS(縮寫:CNAEC)。
第二條 **工程咨詢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是由從事工程咨詢及其相關業務的單位、咨詢工程師以及在工程技術經濟領域富有咨詢和管理經驗的專家、學者自愿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是代表**工程咨詢業的行業協會。
第三條 **工程咨詢業是運用多學科專業技術知識、經驗和信息,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工程項目的決策與實施提供全過程智力服務的行業,是國家制訂規劃、研究政策以及各類客戶進行投資決策、提高工程質量和效益的參謀及助手。
第四條 本協會在**及有關各方與會員之間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其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竭誠為**及有關各方和會員提供服務,積極反映工程咨詢行業、會員的訴求,努力規范工程咨詢行為,促進工程咨詢事業又好又快地可持續發展。
第五條 本協會業務主管部門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為**。
第六條 本協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1號四川大廈東塔樓。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協會的業務范圍:
(一)接受國家有關部門授權或委托,參與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發展規劃、行業標準、行業準入條件及收費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參與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和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認定等工作,承擔**委托的相關服務任務。
(二)制訂并組織實施工程咨詢行業職業道德準則等行規行約,推動工程咨詢行業誠信建設,建立并完善行業自律和約束機制,規范會員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開展工程咨詢行業調查研究和統計工作,組織和參加工程咨詢學術交流活動,掌握國內外最新發展動態,收集、發布相關信息,研究探討工程咨詢行業發展的方向、目標、體制、政策、管理等理論和實際問題,向**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本行業發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四)舉辦或聯合舉辦形勢報告會和相關培訓活動,推動工程咨詢行業學習貫徹**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幫助會員提高素質、增強創新能力、改善經營管理。
(五)組織交流并推廣工程咨詢單位改革和發展經驗,經相關**部門批準,開展優秀工程咨詢成果評選和推介等活動。
(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好“**工程咨詢網”,編輯出版《**工程咨詢》雜志等報刊和資訊材料,開展行業宣傳和信息咨詢服務。
(七)代表**工程咨詢行業加入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等國際組織并參加其重要活動,參與研究編寫并翻譯出版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等國際組織的重要文獻和書籍,履行作為國際行業組織成員協會應盡的職責和義務,開展交流與合作,指導、規范和監督會員的對外交往活動。
(八)代表**工程咨詢行業參加相關調查,加強與相關協會的聯系及合作,調解或配合有關方面調解涉及本行業的**和矛盾,向**及有關各方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和建議,維護和增進本行業及會員的正當權益。
(九)發揮行業監督功能,受理對工程咨詢單位、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違規的投訴,并根據情節進行處理或配合有關方面處理。
(十)指導各地區工程咨詢協會開展屬地行業管理和自律業務,指導各地區和城市工程咨詢協作網開展業務交流與合作,構建緊密型工作關系和一體化組織網絡。
(十一)組織完成**和有關組織委托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協會的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一)凡從事工程咨詢及其相關業務的單位,自愿申請獲批準后,可成為本協會單位會員 。
(二)凡負責業務和管理工作的咨詢工程師和富有咨詢、管理經驗的經濟和技術專家、學者,自愿申請獲批準后,可成為本協會個人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
(三)在全國或本地區工程咨詢及其相關領域有一定的積極影響。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單位或個人提出入會申請;
(二)本協會常設辦事機構審核入會資格,填寫會員登記表;
(三)本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本協會常設辦事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本協會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接受本協會的協調和管理;
(七)本協會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嚴重違背本章程,經本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訂和修改本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本協會理事;
(三)審議本協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審議會費收取標準和辦法;
(五)決定本協會終止事宜;
(六)決定本協會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本協會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聘請高級顧問、名譽會長、顧問;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和解聘;
(九)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二十條 本協會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人數一般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第十九條(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秘書處為本協會常設辦事機構,內設職能部、室,承辦具體事務。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根據工作需要,經其業務主管部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可設立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有較大的積極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理事會表決通過,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4年,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方可任職。
第三十條 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須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方可擔任。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向業務主管部門提名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并確定其工作分工。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工作,制訂并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工作;
(三)提名秘書處各部室、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
(四)決定秘書處一般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本協會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不得投入會員單位進行營利。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和業務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自行確定。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務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七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八條 本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協會宗旨有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經2007年7月15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自**核準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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