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技術企業(2022深圳高新技術企業)
前沿拓展:
深圳高新技術企業
這可多了
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是指企業在深圳注冊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的企業。在科技強國戰略下,現已有一系列補貼政策激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
加大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及獎勵補貼
補貼政策主要包括兩個方向,稅收優惠和獎勵補貼。
(一)所得稅率優惠。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于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
(二)人才安居獎勵補貼。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推薦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層次人才申請獎勵補貼,補貼標準為:龍華新區240萬(50%配套),寶安區320W(100%配套),光明區240萬(50%配套),福田區170萬(10萬),龍崗區240萬(50%配套),其他區域均160W。
(三)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
1、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2、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
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75%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攤銷。
(六)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后可享受深圳市及各區相應認定補貼,如下所示:
1.深圳市級獎勵
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5萬元,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5萬元
2. 深圳市各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補貼
羅湖區: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
福田區: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5萬元
南山區: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
寶安區: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
龍崗區: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
鹽田區: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
龍華區: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
坪山區: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
光明區: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規上企業30萬元、規下企業20萬元,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
大鵬區: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
(七)進入高新區股份代辦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的高新技術企業,予以最高180萬元資助。
(八)高新企業認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備條件,優先批準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制高新技術企業股票上市。
(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申請各級相關**資金的必備條件之一。
(十)高新技術企業可優先獲得辦公及工業用地的獲批。
(十一)深圳市每年從債券發行總額中撥出20%的額度給符合發行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
(十二)深圳建成的創新型產業用房,優先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十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能極大地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無論是廣告宣傳還是產品招投標工程,都將有非常大的幫助。
(十四)高新技術企業對于任何企業都是一個難得的國家級的資質認證,對依靠科技立身的企業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響力僅次于**名牌產品、**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
培育高新技術企業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近幾年,國家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聚焦“科技爭投”行動,把大力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作為重要抓手。要讓高新技術企業成為科技爭投主力軍,培育創新強市新動能。
現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范圍要求要在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高技術服務業、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先進制造與自動化等領域。并且,對其還需要擁有核心自主的知識產權專利、研發投入比例、高新產品收入比例等方面都做了要求。科技創新能力是評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必要條件。
未來,在《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指導下,高新技術企業將會迎來高質量發展的加速期,這不僅會培育出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發展優勢明顯的高新技術企業,還推動了深圳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迅猛發展,為整個大灣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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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深圳高新技術企業
深圳市企業達到認定條件就可以申請高新技術企業。
1.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進行自我評價;
2.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可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3.根據科創委申報指南的條件和所需材料準備申報;
4.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5.專家依據申請材料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查,提出認定意見;
6.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
7.公示無異議即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結果公告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
8.企業收到深圳市科創委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1、企業已經成立1年以上;
2、擁有在技術上發揮核心作用的主要產品或服務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3、獲得的核心知識產權的技術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范圍內;
4、企業中從事研發以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總職工比例在10%及以上;
5、企業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占同期消費收入的比例符合要求;
6、近一年的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的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60%以上;
7、企業的創新能力評價達到相應的要求;
8、企業近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等嚴重違法行為。
擴展資料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
1、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注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起申報享受稅收優惠,并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2、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3、對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享受稅收優惠的高新技術企業,稅務部門如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或享受優惠期間不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
4、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證書有效期內自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深圳高新技術企業
2022年深圳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指南
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1)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區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發證日期為2020年或2021年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不能申報,發證日期為2019年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事項再申請認定;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9)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評價入庫條件的企業,應當評價入庫后再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中注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編號。
注意事項: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次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必須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同批次申請。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
(1)深圳市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性資助5萬元,深圳市各區另有5至30萬元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
1.福田區:首次認定30萬(重新認定15萬);
2.羅湖區:首次認定30萬(重新認定10萬、未通過5萬);
3.南山區:首次認定20萬(重新認定10萬);
4.龍華區:首次認定30萬(重新認定20萬);
5.龍崗區:首次認定30萬(重新認定10萬);
6.坪山區:首次認定30萬;
7.大鵬區:首次認定20萬(重新認定5萬);
8.光明區:規上企業首次認定30萬,規下企業首次認定20萬(重新認定10萬);
9.寶安區:首次認定20萬(重新認定10萬);
10.鹽田區:首次認定30萬(重新認定20萬)。
(2)對遷入深圳市規模以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
三、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時間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年的4月到10月,各省、市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發布具體的申報時間,以各地方政策通知為準,不過每年的申報時間也不會相差太大,可用去年的申報時間作為參考,2021年深圳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培育入庫網上申請時間為:
第一批:2021年6月10日—2021年7月1日(截止至18:00)。
第二批: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12日(截止至18:00)。
四、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好處
1.促進企業科技轉型
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是一項引導政策,目的是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走自主創新、持續創新的發展道路,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熱情,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2.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可以提高企業美譽度,說明負責人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說明企業是國家重點支持的具有高成長性的企業,具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
3.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1)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降低10%,可執行15%(認定前25%)的優惠稅率。
(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制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已于2021年兩會期間提高到100%。
4.提高企業市場價值
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證明企業在本領域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高端技術開發能力,有利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也是企業投標時的重要條件。
5.提高企業資本價值
政企采購高新技術企業優先。高新技術企業是吸引地方**、行業組織對企業實施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的重要條件,也更具有吸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實力,從而推動企業快速投入到產業化經營中去。
6.新三板上市加分
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可以在新三板上市過程中加分。
7.其他
(1)申辦瞪羚企業、**專項資金必備的前提資質;
(2)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8%的部分,準許稅前扣除;
(3)銀行收緊貸款政策時,高新技術企業可申辦無抵押信用貸款。
深圳高新技術企業
辦事流程:
(一)企業自我評價及申請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可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二)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 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三)合規性審查
認定機構應建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專家庫;依據企業的申請材料,抽取專家庫內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查,提出認定意見。
(四)認定、公示與備案
認定機構對企業進行認定。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沒有異議的,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認定結果,并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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