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計防火(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前沿拓展:
建筑設計防火
2個。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5.5.15 公共建筑內房間的疏散門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 個。除托兒所、幼兒園、老年人照料設施、醫療建筑、教學建筑內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房間可設置1 個疏散門:
1、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或袋形走道兩側的房間,對于托兒所、幼兒園、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面積不大于50平方米;對于醫療建筑、教學建筑,建筑面積不大于75平方米;對于其他建筑或場所,建筑面積不大于120平方米;
2、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建筑面積小于50平方米 且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間內任一點至疏散門的直線距離不大于15m、建筑面積不大于200平方米 且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1.40m;
3、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內建筑面積不大于50平方米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的廳、室。
其他場所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5.5.16 劇場、電**、禮堂和體育館的觀眾廳或多功能廳,其疏散門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 個,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對于劇場、電**、禮堂的觀眾廳或多功能廳,每個疏散門的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250人;當容納人數超過2000人時,其超過2000人的部分,每個疏散門的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400人;
2、對于體育館的觀眾廳,每個疏散門的平均疏散人數不宜超過400人~700 人。
以上內容參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附件))
12.1.8條說單孔隧道宜設置直通室外的人員疏散出口或**避難所等避難設施。讀一遍理解。
12.1.9條說隧道內的變電站、管廊、專用疏散通道、通風機房及其他輔助用房等,應采取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墻+乙級防火門分隔車行隧道。讀一遍理解記憶。
12.1.10條說隧道內地下設備用房的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1500m2,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數量不應少于2個,與車道或其他防火分區相通的出口可作為第二個安全出口,但必須至少設置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建筑面積不大于500m2且無人值守的設備用房可設置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這里說的情況和面積的數字,安全出口的數量盡量記住。
12.2 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12.2節講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共4條。
12.2.1條說在進行城市交通的規劃和設計時,應同時設計消防給水系統。四類隧道和行人或通行非機動車輛的三類隧道,可不設置消防給水系統。讀一遍即可。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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