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中的贍養老人)
前沿拓展:
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不能計入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只有住院費超過15000元,低于80000的才可
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最大亮點:
1. 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以及特許權使用費4項收入,按年計稅。
2. 新設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01由單位按月預扣稅款時辦理
除大病醫療以外,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繼續教育,納稅人可以選擇在單位發放工資薪金時,按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時,納稅人填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給任職受雇單位,單位在每個月發放工資時,像“三險一金”一樣,為大家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02自行申報辦理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①不愿意將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給任職受雇單位的;
②沒有工資、薪金所得,但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
③有大病醫療支出項目的;
④納稅年度內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有關補扣措施
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沒有及時將扣除信息報送任職受雇單位,以致在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稅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額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當年剩余月份內向單位申請補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匯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
子女教育
繼續教育
住房貸款利息
住房租金
贍養老人
大病醫療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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