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資怎么扣(請4天病假工資怎么扣)
前沿拓展:
病假工資怎么扣
【法律分析】:非全月病假:1.非定額人員:應扣病假工資(基本工資×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基本工資×30%÷21、75)×病假天數。2.定額人員:應扣病假工資(1000×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1000×30%÷21、75)×病假天數。
【法律依據】:《中華****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五條 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人難免不生病,但作為打工人生病請假,單位是否可以扣除病假期間的工資呢?
結論是單位可以扣發職工病假期間的部分工資。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職工病假期間,單位應當支付病假工資,病假期間工資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的80%。原因在于原則上勞動者提供勞動的單位才應當支付相應報酬。
但單位在扣發職工病假期間工資時不能直接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為病假期間職工發放病假工資。
因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或集體勞動合同中如果對病假工資有相應約定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發放病假工資。其次部分地方勞動主管部門,如上海等,制定有相應的病假期間工資支付標準。即按照工作年限計發病假期間工資。
那么如果勞動合同中關于病假期間的工資支付低于地方主管部門制定的病假期間工資支付標準的,應當以哪個為準呢?
我們認為應當以勞動合同的約定優先。原因在于地方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標準并非法律、行政法規。合同約定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屬于合同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的,其約定有效。
另外職工根據不同的工作年限可以請求不同的病假期限,即享有一定的醫療期。醫療期內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合同到期的順延至醫療期滿。醫療期最長24個月,特殊情況可申請延長。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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