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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記錄 · 回答于2021-09-29 北京工商局空間資源優化平臺
2018年6月13日訊,“6·18”電商年中促銷活動即將開始,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召開行政指導會,對阿里巴巴、京東、當當網、國美在線等12家電商平臺以及去哪兒網、今日(抖音)、小米等互聯網企業作出指導,市消協提出經營提示,要求不得出現對成交量、成交額、用戶評價等內容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質量,以次充好、以假亂真。
資料圖 陳風檁 攝
市工商局要求電商平臺,自覺履行電子商務經營者主體身份登記審查、促銷信息記錄保存、促銷活動檢查**和信息事先公示四項經營義務;不得出現對成交量、成交額、用戶評價等內容進行虛假宣傳和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
不得通過協議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對合同中“商品售出概不退換”、“最終解釋權”、“保留隨時修改、中斷條款內容,無須事先告知”等典型違法格式條款進行歸納提示;
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內容;不得借助技術手段、利用格式條款強制交易。電商平臺還要加強對商品的抽檢,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質量,以次充好、以假亂真。
來源:北京晚報 楊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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