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外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前沿拓展:
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個人所得稅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綜合所得適用)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6000元的稅率(3%)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稅率(1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的稅率(2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的稅率25%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的稅率3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的稅率35%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60000元的部分的稅率45%
(注1: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注2: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換算后計算應納稅額。)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經營所得適用)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00元的稅率5%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稅率1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稅率2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稅率3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00000元的部分稅率35%
?。ㄗⅲ罕颈硭Q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
問:商業住房貸款還清了,現還有唯一公積金住房貸款,可抵扣個稅嗎?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第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p>
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規定條件,采取的為組合貸的形式,在商業貸款還清后,公積金貸款繼續還的情況下可以抵扣個稅。
問:如果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稅款環節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怎么處理?
答:《國家**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8年第60號):“第七條 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稅款環節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當年內向支付工資、薪金的扣繳義務人申請在剩余月份發放工資、薪金時補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時申報扣除。”
問:持有股權、股票、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等權益性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可以適用核定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嗎?
答:根據《** **關于權益性投資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公告》(** **公告2021年第41號):“一、持有股權、股票、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等權益性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下簡稱獨資合伙企業),一律適用查賬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獨資合伙企業應自持有上述權益性投資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稅務機關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情況;公告實施前獨資合伙企業已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應當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情況。稅務機關接到核定征收獨資合伙企業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情況的,調整其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
……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p>
問: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如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答:按照《** **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文件第三條規定,關于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的政策
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扣繳義務人向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支付傭金收入時,應按照《國家**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問:年度匯算的時間范圍是什么?納稅人何時可以預約辦稅?
答:2021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跨度4個月,全天候24小時隨時辦理,納稅人辦稅時間非常充裕,無需搶在前幾天扎堆辦理。
納稅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間辦理年度匯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點至晚22點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預約步驟非常簡便,有關功能將于2月16日上線,屆時我們將同步發布**作指南。
問:哪些人需要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答:根據《國家**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22年第1號)規定:“三、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納稅年度內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年度匯算?!?/p>
根據《國家**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22年第1號)政策解讀規定:“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公告》第三條明確了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分為退稅、補稅兩類。
一類是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依法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只要納稅人預繳稅額大于納稅年度應納稅額,就可以依法申請年度匯算退稅。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退稅,主要如下:
1.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納稅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類是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應當補稅的納稅人。依法補稅是納稅人的義務。實踐中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匯算時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主要如下: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等等。”
問:哪些人不需要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答:《國家**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22年第1號)規定:“二、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國家**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22年第1號)政策解讀規定:“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持續釋放改革紅利,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制發了《** **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2021年第42號)。明確2021年—2023年,對部分需補稅的中低收入納稅人,可繼續適用免予年度匯算的政策?!豆妗返诙l據此列明了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
第一類是對部分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取得綜合所得且本應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納稅人,免除其年度匯算義務。包括:《公告》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的,納稅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需要說明的是,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不在免予年度匯算的情形之內。
第二類是《公告》第二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滿足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納稅人。在這兩種情況下,納稅人無需退補稅,或者自愿放棄退稅,也就不必再辦理年度匯算?!?/p>
問:納稅人可通過什么渠道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答:根據《國家**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22年第1號)規定:“七、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p>
《國家**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22年第1號)政策解讀規定:“《公告》第七條明確了辦理年度匯算的三個渠道:網絡辦、郵寄辦、大廳辦。
一是網絡辦。稅務機關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建議納稅人優先選擇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特別是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掌上辦稅。稅務機關提供了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納稅人選擇使用預填服務并確認申報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后即可快速辦理年度匯算,非常方便快捷。此外,對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境外所得申報功能辦理年度匯算。
二是郵寄辦。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絡,也可以郵寄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各?。▍^、市)稅務局將指定專門受理郵寄申報的稅務機關并向社會公告。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公告》第九條規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郵寄申報需要清晰、真實、準確填寫本人的相關信息,尤其是姓名、納稅人識別號、有效**等關鍵信息,建議使用電腦填報并打印、簽字。
三是大廳辦。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絡或郵寄,也可以到《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問:稅務部門為老年人提供了哪些辦理年度匯算的服務?
答:《國家**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22年第1號)政策解讀明確:“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老年納稅人,稅務部門除提供上述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申報表項目預填、提示提醒等各項服務外,還將在符合**防控要求的條件下,提供稅費咨詢、業務指引、全程協助辦理等“一站式”綜合服務,并建立“綠色通道”,縮短老年人的等候和辦理時間?!?/p>
問:為什么要辦理個稅年度匯算?
答:《國家**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22年第1號)政策解讀明確:“一是通過年度匯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比如,一些扣除項目,像專項附加扣除中的大病醫療支出,只有年度結束,才能確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額,需要在年度匯算來補充享受扣除。為此,《公告》第四條分三類情形列出了年度匯算期間可以享受的稅前扣除項目,提醒納稅人查遺補漏,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二是通過年度匯算可以更加準確地計算納稅人綜合所得全年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平時取得綜合所得的情形復雜,無論采取怎樣的預扣預繳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此時兩者之間就會產生“差額”,就需要通過年度匯算進行調整。稅務部門前期進一步簡便優化了預扣預繳方法,不僅進一步減輕了中低收入納稅人的辦稅負擔,也使預扣預繳稅額更為精準、更加接近年度應納稅額,但仍然無法完全避免“差額”的產生?!?/p>
轉自:北京稅務
來源: 北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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