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監理范圍)
前沿拓展:
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綜合資質標準
具有**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于600萬元。
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并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或者具有工程類高級職稱。
具有5個以上工程類別的專業甲級工程監理資質。
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于60人,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5人,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15人次。
企業具有完善的組織結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企業具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兩年內,企業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
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兩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
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兩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發生**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
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有關資質
等級及承包工程范圍(摘錄)
(2000年1月10日國務院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1月30日中華****國務院令第279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工程勘察單位資質及承擔任務范圍:
工程勘察單位資質分為綜合類和專業類。專業類資質等級分為甲、乙、
丙**。各級別勘察單位承擔業務范圍如下:
(一)綜合類工程勘察單位
承擔工程勘察業務范圍和地區不受限制。
(二)專業類甲級工程勘察單位
承擔本專業工程勘察業務范圍和地區不受限制。
(三)專業類乙級工程勘察單位
承擔本專業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項目(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項目見附表
2),承擔工程勘察業力的地區不受限制。
(四)專業類丙級工程勘察單位
承擔本專業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項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項目見附表3),承擔
工程勘察業務限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行政區范圍內。
附表1 工程勘察甲級工程項目劃分表
巖 土 工 程
水 文 地 質 勘 察
工 程 測 量
1.具有重大意義或影響國家重點項目;
2.場地等級為一、二級,抗震設防烈度高于8度的強震區,存在其它復雜環境巖土工程問題的地區,以及巖土工程條件復雜項目;
3.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巖土工程勘察規定》等有關規范規定的一級建筑物;
4.需要采取特別處理措施的極軟弱的或非均質地層,極不穩定的地基;建于不良的特殊性土上的大、中型項目;
5.有強烈地下水運動干擾或有特殊要求的深基開挖工程,有特殊工藝要求的超精密設備基礎工程;大型深埋過江(河)地下管線、涵洞、核廢料等深埋處理、高度超過100m的高聳構筑物基礎,大于10m的高邊坡工程,特大橋、大橋、大型立交橋、大型豎井、巷道、平洞、隧道、地下鐵道、地下洞室、地下儲存庫工程,深埋工程,超重型設備,大型基礎托換、基礎補強工程;
6.大深沉井、沉箱,大于30m的超長樁基、墩基,特大型、大型橋基,架空索道基礎;
7.復雜程度按有關規范規程劃分為中等或復雜的巖土工程設計;
8.其他行業設計規模為大型的建設項目的工程勘察。
1.大、中城市規劃和大、中型企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資源評價;
2.國家重點工程、國外投資或中外合資水源勘察和評價;
3.供水量10000m3/d以上的水源工程勘察和評價;
4.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水資源勘察和評價;
5.干旱地區、貧水地區未開發地區水資源評價
1.50km3以上**例尺大、中型城鄉規劃測量;大型線路測量,大型水上測量;
2.10km3以上**例尺大、中型工廠、礦山測量;
3.1km3以上改擴建竣工圖和現狀圖測量。地籍測量;
4.大型市政工程、線路、橋梁、隧道、交通、地鐵、地下管網及建(構)筑物施工測量等工程測量;
5.國家級重點工程、大中型國外投資和中外合資項目工程測量。整體性的三等以上平面控制測量與二等以上的高程控制測量;
6.一、二等建(構)筑物變形測量,其它精密與特殊工程測量。
附表2 工程勘察乙級工程項目劃分表
巖 土 工 程
水 文 地 質 勘 察
工 程 測 量
1.根據單位技術人員和設備的實際情況,僅限于巖土工程勘察、設計、測試監測(不含巖土工程咨詢監理);
2.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巖土工程勘察規范》等有關規范規定的二級及二級以下建筑物;中小型線路工程、巖邊工程;
3.場地等級為**,但抗震設防烈度不高于8度的地區,沒有其它復雜環境巖土工程問題的場地;
4.20層以下的一般高層建筑,體型復雜的14層以下的高層建筑;單樁承受荷載4000kN以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100m的高聳建筑物;
5.小于30m長的樁基、墩基、中小型豎井、巷道,平洞、隧道、橋基、架空索道、邊坡及擋土墻工程;
6.建筑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等到級標準規定的二級及以下一般公共建筑;
7.巖土工程治理設計按有關規范規程劃分復雜程序為簡單的;
8.其他行業設計中型的建設項目的巖土工程。
1.小城市規劃和中型企業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資源評價;
2.供水量10000 m3/d以下的企業與城鎮供水水源勘察及評價;
3.水文地質條件中等復雜的水資源勘察和評價;
4.其他行業設計規模為中型的建設項目的水文地質勘察。
1.50km2以下的城鄉規劃測量、中型線路、水文測量;
2.10km2以下**例尺小型工廠、礦山測量;
3.1km2以下工業企業改擴建竣工圖及現狀圖測量、地藉測量;
4.中型市政、線路、橋梁、隧道、地下管網及建(構)筑物施工測量與二、**的建(構)筑物變形測量等工程測量;
5.其他行業設計規模為中型的建設項目的工程測量。
附表3 工程勘察丙級工程項目劃分表
巖 土 工 程
水文地質勘察
工 程 測 量
1.只限于承擔巖土工程勘察,不含巖土工程設計、咨詢監理;
2.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巖土工程勘察規范》等有關規范規定的**建筑場地;七層以下的住宅建筑;小型公共建筑及小型工業廠房場地的勘察;
3.巖土工程條件簡單的場地勘察;
4.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以下地區,無環境巖土工程問題的場地的勘察;
5.其他行業設計規模為小型的建設項目的巖土工程勘察。
1.水文地質條件簡單,供水量2000 3/d以下的工業企業供水水源勘察;
2.其他行業設計規模為小型的建設項目的水文地質勘察。
1.5km3以下小城鎮規劃測量、市政等工程測量;
2.小面積控制測量與地形測量;
3.小型建(構)筑物施工測量、地藉測量;
4.其他行業設計規模為小型的建設項目的工程測量。
二、建筑工程設計單位資質等級及承擔任務范圍:
根據民用建筑的類型和特征等因素將民用建筑分為特、一、二、**四個
等級,劃分工程等級的類型及特征詳見附表4,建筑及構筑物的等級分類和特征
在各級別資質承擔任務范圍中表述。各級別設計單位承擔任務范圍如下:
(一)、甲級
承擔建筑工程設計項目的范圍繞不受限制。
(二)、乙級
1、民用建筑:承擔工程等級為二級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設計項目。
2、工業建筑:跨度不超過30米、吊車噸位不超過30噸的單層廠房和倉庫,
跨度不超過12米、6層及以下的多層廠房和倉庫。
3、構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煙囪,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
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徑小于12米或邊長小于9米的料倉。
(三)、丙級
1、民用建筑:承擔工程等級為**的民用建筑設計項目。
2、工業建筑:跨度不超過24米、吊車噸位不超過10噸的單層廠房和倉庫,
跨度不超過6米、樓蓋無動荷載的3層及以下的多層廠房和倉庫。
3、構筑物:高度低于30米的煙囪,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
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徑小于9米或邊長小于6米的料倉。
附表4
民用建筑工程設計等級分類表
特 級
一 級
二 級
三 級
一般公
共建筑
單體建筑面積
8萬平方米以上
2萬平方米以上
至8萬平方米
5千平方米以上至2萬平方米
5千平方米及以下
立項投資
2億元以上
4千萬元以上
至2億元
1千萬元以上
至4千萬元
1千萬元及以下
建筑高度
100米以上
50米以上
至100米
24米以上
至50米
24米及以下(其中砌體建筑不得超過抗震規范高度限值要求)
住宅、宿舍
層 數
20層以上
12層以上至20層
住宅小區、工廠生活區
總建筑面積
10萬平方米
以 上
10萬平方米
及以下
地下工程
地下空間(總建筑面積)
5萬平方米以上
1萬平方米以上
至5萬平方米
1萬平方米
及以下
附建式人(防護等級)
四級及以上
五級及以下
三、市政工程設計單位資質及允許承擔的業務范圍:
市政工程設計單位資質分甲、乙、丙**。各級別設計單位承擔任務范圍如
下:
(一)甲級市政工程設計單位
承擔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范圍和地區不受限制。
(二)乙級市政工程設計單位
承擔中、小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任務(市政公用行業建設項目設
計規模見附表5),承擔工程設計任務的地區不受限制。
(三)丙級市政工程設計單位
承擔小型市政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任務(市政公用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見
附表5)。承擔工程設計任務限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行政區范圍內。
具有甲、乙級資質的單位,可承擔相應的咨詢業務,除特殊規定外,還可承
擔相應的工程設計專項資質的業務。
附表5 市政公用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序號
建 設 項 目
計算(量)單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備注
1
給水工程
萬噸/日
≥20
5~20
≤5
2
排水工程
萬噸/日
≥10
4~10.
≤4
3
燃氣工程
管道燃氣
(包括氣源廠)
萬立方米/日
≥30
10~30
≤10
液化氣
萬噸/年
≥3
0.5~3
≤0.5
熱力工程
萬平方米
≥500
150~500
<150
4
道路工程
萬平方米
≥10
4~10
≤4
5
隧道工程
米
≥1000
250~1000
≤250
橋梁工程
米
≥100
30~100
≤30
多孔跨徑
米
≥40
30~40
≤30
單孔跨徑
6
軌道交通工程
8
風景園林工程
萬元
>1000
100~1000
≤100
9
環境衛生工程
生活垃圾
焚燒工程
噸/日
≥300
100~300
≤100
生活垃圾衛生
填埋工程
噸/日
≥800
300~800
≤300
堆肥工程
噸/日
≥300
100~300
≤100
四、注冊建筑師、工程師執業范圍:
類 別
執 業 范 圍
文 件 依 據
一級注冊建筑師
項目規模不受限制。但個人執業范圍必須服從單位資質等級所規定業務范圍。
《中華****注冊建筑師條例》
二級注冊建筑師
限于**(含**)以下建筑工程項目。
《中華****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項目規模不受限制。但個人執業范圍繞必須服從單位資質等級所規定業力范圍
《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設部、人事部建辦設[1997]222號),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限于**(含**)以下建筑工程項目。
《關于加強勘察設計市場準入管理的補充通知》(建設部建設[2000]17號)
注:
1、檢查辦法:查對設計文件上的執業印章注冊號和單位證書編號是否吻合,
項目等級與單位資質等級、注冊師級別是否吻合。
2、自2000年3月1日起,未標明有效期的印章一律作廢。
3、自2000年1月1日起過渡期代審、代簽、合作設計簽字制度一律廢止,
設計文件必須由在本單位注冊的注冊師簽字蓋章。
五(一)、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與承包工程范圍(1995年建設部令第48號標準):
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分為一、二、三、四級。
承包工程范圍:
(一)一級企業
可承擔各類型工業與民用建設項目的建筑施工。
(二)二級企業
可承擔30層以下、30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物,高度100米以下的構筑物
的建筑施工。
(三)**企業
可承擔16層以下、24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物,高度50米以下的構筑物
的建筑施工。
(四)四級企業
可承擔8層以下、18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物,高度30米以下的構筑物的
建筑施工。
[注: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指,工業、民用與公共建筑(建筑物、構筑物)
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結構工程、屋面工程,內、
外部的裝修裝飾工程,上下水、供暖、電器、衛生潔具、通風、照明、消防等安
裝工程;不含工業的設備、管道、線路、儀器、儀表的安裝。]
五(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及承包工程范圍(2001年建設部令第87號標準):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
承包工程范圍:
特級企業,可承擔各類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
筑工程的施工:
(1)40層及以下、各類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構筑物;
(3)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
筑工程的施工:
(1)28層及以下、單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構筑物;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aq或建筑群體。
**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
筑工程的施工:
(1)14層及以下、單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構筑物;
(3)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業、民用與公共建筑(建筑物、構筑物)工程。工
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結構工程,房屋工程,內、外部的裝
修裝飾工程,上下水、供暖、電器、衛生潔具、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裝
工程。
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等級與業務范圍:
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和丙級。
承擔業務范圍:
(一)甲級工程監理企業可以監理經核定的工程類別中一、二、三等工程;
(二)乙級工程監理企業可以監理經核定的工程類別中二、三等工程;
(三)丙級工程監理企業可以監理經核定的工程類別中三等工程。
工程類別見附表6。
工 程 類 別 及 等 級
序號
工 程 類 別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一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28層以上;36米跨度以上(輕鋼結構除外);單項工程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以上
14-28層;24-36米跨度(輕鋼結構除外);單項工程建筑面積10000~30000平方米
14層以下;24米跨度以下(輕鋼結構除外);單項工程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下
高聳構筑工程
高度120米以上
高度70-120米
高度70米以下
住宅小區工程
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積3-12萬平方米
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以下
二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城市道路工程
各類市政公用工程(地鐵、輕軌單獨批)
各類城市道路、單孔跨徑20-40米的橋梁;500-3000萬元的隧道工程
城市道路(不含快速路)、單孔跨徑20米以下的橋梁;500萬元以下的隧道工程
給水排水建筑安裝工程
2-10萬噸/日的給水廠;1-5萬噸/日污水處理工程;0.5-3立方米/秒的給水、污水泵站;1-5萬立方米/秒的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管道工程
2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1萬噸/日以下污水處理工程;0.5立方米/秒以下的給水、污水泵站;1立方米/秒以下的雨水泵站;直徑1米以下的給水管道;直徑1.5米以下的污水管道
熱力及燃氣建筑安裝工程
總儲存容積500-1000立方米液化氣貯罐場(站);供氣規模5-15萬立方米/日的燃氣工程;
中壓以下的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50-150萬平方米的熱力工程
總儲存容積500立方米以下液化氣貯罐場(站);供氣規模5萬立方米/日以下的燃氣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的中壓、低壓管道、調壓站;供氣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下的熱力工程
垃圾處理
各類城市生活垃圾工程
生活垃圾轉運站
七、工程招標**機構資格及營業范圍:
工程招標**機構資格分為甲級、乙級、暫定資格。工程招標**機構可以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工程招標**業務。承擔業務范圍如下:
(一)甲級:可承擔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業務;
(二)乙級:只能承擔工程投資額(不含征地費、大市政配套費與**補償
費)3000萬元以下的工程招標**業務。
(三)暫定資格:只能承擔工程投資額(不含征地費、大市政配套費與**
補償費)3000萬元以下的工程招標**業務。
八、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及營業范圍: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按照企業條件分一、二、三、四級。各級別房地產
開發企業營業范圍如下:
一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房地產項目的建設規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
國范圍承攬房地產開發項目;
二級資質及二級資質以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承擔建筑面積25萬平方米
以下的開發建設項目,承擔業務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
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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